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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是真正的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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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涉及多数债务人的情况,即多数人债务。而多数债务人之间没有明确的说明,相关的法律也不为我们所熟知,这对后期我们的追讨中带来很大的不便,那么就这样普遍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债务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不是真正的连带债务。

本质区别

关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本质,通常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广义请求权竞合(或广义请求权并存)的一种。也有观点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就是广义请求权竞合。还有观点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发生纯系因相关法律关系偶然竞合所致。债权与债务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债权与债务之间,以及请求权与债务之间既不存在种属关系,也不存在等同关系。第一种观点主张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广义请求权竞合的一种,认为广义请求权竞合与不真正连带债务存在种属关系,显然不当。第二种观点将广义请求权竞合与不真正连带债务完全等同,也不可取。第三种观点强调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偶然性亦不妥当,如上所述,发生原因的偶然性并非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事实上,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各债务人之间并无主观上的共同过错,其发生完全由于广义请求权竞合所致。

因此,广义请求权竞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本质特征,不真正连带债务就是由于广义请求权竞合而形成的一种多数人债务。这里所指的广义请求权竞合是指债权人请求各债务人履行其基于不同原因形成的为同一目的之债务时出现的权利竞合状态,这与狭义上的请求权竞合,即债权人基于不同原因对同一债权有多个债务人时,选择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而出现的权利竞合状态不同,狭义的请求权竞合不能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

构成要件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为:

1.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中数个债务的发生原因各不相同,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发生。

2.债权人对于数个债务人均享有分别独立的请求权。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各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债权人对于数个债务人享有各自独立的请求权。

3.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只有各自单一目的,主观上缺乏共同的意思联络,也未共同实施某个行为,数债务发生紧密联系纯属巧合。

4.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是同一的。一债务人履行义务则全部债务归于消灭。债务发生后,一旦一个债务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得以全部实现,债权人则无权再向其他债务人求偿。

5.在多数情况下不真正连带债务有终局责任人。所谓终局责任人,是指负有最终之全部给付义务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向终极责任人追偿。

类型

不真正连带债务种类繁多,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例如,甲与乙、丙分别约定,乙提供工作材料,丙以该工作材料为甲完成工作物,如乙所提供的原材料和丙完成的工作物均不符合约定,则乙与丙对甲负不真正连带债务。

2.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这种情况一般是数人因分别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又不构成共同侵权,每个人对损害均负全部责任。例如,甲非法占有乙的一物,在占有期间,被丙故意损害,则甲、丙均基于侵权行为对乙承担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如上述案例中如甲依合同占有乙的一物,而在占有期间,由丙故意损害,则甲、丙对乙承担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侵权行为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4.因合同上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或侵权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最典型的是保险人与侵犯被保险人权利的人之间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前一种状况,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同时将该房屋向丙保险公司投保,因乙不慎将该房屋烧毁,则乙与丙对甲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债务不履行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后一种状况,如在上例中乙并非房屋的占有人,因过错烧毁甲的房屋,而该房屋已向丙保险公司投保,则乙与丙对甲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侵权行为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5.合同上的债务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如甲的宠物狗丢失,甲便与乙、丙签订寻狗合同,则乙、丙承担为甲寻找该宠物狗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若其中一人找到该宠物狗并履行了合同,则其他人的债务因合同目的达到而消灭。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有所帮助。对不正真的连带债务有所了解和区分连带债务之间的关系。避免在遇到此类问题受到困扰。如果你还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本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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