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执罪诉讼申请办理中有哪些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拒执罪?我相信这对我们平常很少接触法律的老百姓来说是很陌生的,几乎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有人就会说了,这不就是拒绝给你执行认罪嘛。其实并不是这样。那么就带着这个问题和我们一起探讨一下什么是拒执罪以及拒执罪诉讼申请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吧。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难”日益加剧,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裁判,是造成 “执行难”的重要因素。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追究被执行人 “拒执罪”的情况却很少见,这既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司法权威。犍为县法院就以上情况,对当前拒执罪案件的特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试作分析。
一、当前拒执案件的突出特点
由于法院工作职能和工作手段的限制,查控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财产的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而这“两难”又将导致更多的问题。一是被执行人查控难。有的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就外出躲避,有的被执行人一直人户分离在外务工,从诉讼阶段就未露过面,若不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或其他措施,被执行人“躲猫猫”让法院无可奈何。二是财产查控难。不少被执行人将自己的财产登记在亲友的名下,有的被执行人在诉讼中,甚至在诉讼前就开始转移、变卖、隐匿财产,而法院要查找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证据很难。三是执行周期长。从民事判决生效到以拒执罪追究拒执人法律责任的案件,程序繁琐,费力耗时,案件执行周期平均不少于一年,有个别案件甚至长达两三年之久。四是执行风险高。因为涉及到切身经济利益,多数被执行人不会配合法院的工作,甚至有的被执行人对法院工作人员以暴力相威胁或直接实施暴力。如今年1月,犍为县法院在夹江县执行万某某申请执行杜某某返还汽车纠纷一案时,遭到被执行人约集多人暴力对抗,直接威胁法院执法人员生命健康并造成财产损失。
二、办理拒执案件存在的问题
2014年11月,为加强对拒执案件的打击力度,两高和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中犍为县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了9件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的案件。但是截止今年6月底,公诉机关起诉至犍为县法院拒执案件仅有2件。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拒执案件不能及时立案批捕和起诉,即使一些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明显构成“拒执罪”的案件也会因为某些因素而迟迟启动不了刑事诉讼程序。笔者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刑事程序过于繁琐。法院对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没有直接处罚权,即使法院在认定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的情况下,也必须通过公安、检察机关绕一个大圈子再交回到法院审理。而在公安或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时,案件还不能绕回来交法院审判。这不但挫伤执行法官采取刑罚制裁措施的积极性,还制约了刑罚的打击力度和效果。二是公安机关的思想意识未能转变。公安机关本身案件多压力大,不少办案人员认为办理拒执案件是在给法院解决难题,替他人作嫁衣。此类案件,人、财查控两难,很有可能久拖不结,影响本单位、本部门绩效考核,不但费力不讨好,还容易把社会矛盾和压力转移到公安机关,因此不情愿配合,更不可能主动介入侦查。三是公检法三家在犯罪构成认识上存在偏差。主要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部门对“拒执”的误解,认为被执行人一定要实施了暴力行为与法院相对抗才能构成“拒执”;认为被执行人以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等消极方式对抗执行不能构成“拒执”,致使“软对抗”的被执行人逍遥法外。四是拒执罪规定鲜有适用使司法机关瞻前顾后。在司法实践中极少适用关于拒执罪的法律规定,在不少地方的公检法机关中可能还属于新类型案件,办案人员无案例可依,担心办错案,可能影响到案件质效考核,因而采取 “冷处理”的方法,致使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的此类案件石沉大海。在生活中对于我们不懂的知识应该多多学习,尤其是法律这方面的知识,就拿拒执罪来说,有些案情可能在公安部门的思考导向原因,认为受理拒执罪案件时实在给法院解决所存在的难题,所以就没有主动的介入调查。



·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年满15周岁的人员在特定的犯罪行为当中是需要负法律当中的刑事责任的具体的情形,年满15周岁的孩子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等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第二...


·检察院没有建议缓刑能判缓刑吗?
      检察院没有建议缓刑能判缓刑吗?检察院没有建议缓刑也是可以判缓刑的,前提是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是可以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当然,现在也是慎重适用死刑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判处死刑。那么一般来讲,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一般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此时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则作为量刑情节,就会对行为人从重进行处罚。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话,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此罪的要件,才能定罪处罚。那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审理前的准备 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主要包括送达诉状副本、调查收集证据、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与)人,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活动。这是以后审理工作的基础。 2、庭审准备 指开庭当...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


·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网络环境存在着虚拟性,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在网络平台上发生的网络犯罪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网络赌博罪就是其中的一种罪名,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境内,是不得实施赌博行为的,不管是利用手机,还是直接聚众赌博。 一、利用网络赌博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中国刑法赌...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


·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未遂怎么判
      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单独的构成什么入室盗窃罪,这仅仅实属于盗窃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犯罪手段,当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在进行了入室盗窃的情况下,其实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然后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此时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