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出现一些冤假错案,造成自己受到损害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经过一定的申请手续会作出决定,当然是有相关的决定书,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一、无罪案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意义是怎样的?国家赔偿法已实施六年了,实际上百姓获赔之路十分艰难,因为“官府”认错赔偿从来不是我们民族的传统、习惯,加之现行监督机构、现行法律尚不够完善,执法力度太小,“官府”会找种种理由、借口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抑或少赔。这种赔偿岂能补偿、安抚受害者精神的摧残、经济重大损失、身体的伤痛,很多时候,心灵创伤是很难用钱弥补的,甚至造成终生心理阴影。与国外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美元赔偿相比,我们赔偿几乎等于不赔偿。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可与发达国家相比,但法理是相通的:即政府、司法机关犯了错误也要受到相应的惩戒,赔偿即是一种,赔偿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但是,目前在一些人心目中的赔偿理念存有误区。要消除这些误区,就必须确立对国家赔偿的正确认识。二、其他一是赔偿不单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它包含超过直接损失的赔偿及精神上的赔偿。比如一天工资10元。关一天赔你10元是不对的,要赔偿20元、30元,甚至100元。而目前以为这就算赔偿了。对于我来说,赔1万元我都不愿意关一天。道理很简单,失去自由的代价(或政府给公民造成的其它损失)决不能简单的以直接损失计算,因为坐牢可不是一种正常的生存状态,仅赔直接损失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实际上等于纵容了政府的错误。试问,有哪个人愿意蒙受不白之冤在牢狱待几年出来后拿全部工资奖金呢?别说按平均工资,就是翻番也没人干。二是赔偿是对行政、司法机关错误的惩戒,这是建立正常法治秩序必须付出的成本。这些机关因为失误承担了巨额赔偿,而赔偿款是纳税人的钱,(尽管赔偿法有过失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金规定,但实践中很少个人赔,二则个人也赔不起,缺少可操作性。)公民知道自己选择的政府犯了什么错误,促使人民监督它改正或者选择更好的人。对行政、司法机关来说,赔偿是教育他们的强制形式。一般来说,它们就会接受教训,下次谨慎的多。如果惩戒———赔偿不到位(太少或不赔),行政、司法部门违法行为就会肆无忌惮地发展。比如说司法部门刑讯逼供致伤致死的赔偿,如果高额赔偿,对财政是很大的负担,对政府有压力,促使他们以后会接受教训,真心抓队伍建设,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不会像现在有些地方表面上抓得紧,实际上为了“破案”对刑讯逼供睁只眼闭只眼。高额赔偿决不是“加重国家负担”,而是为了实现更远大的法治目标必须付出的成本,不付成本就不会进步,高额赔偿是为了以后少赔偿。这就是赔偿的进步意义,可以建立人民(外部)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惩戒机制。从此意义上讲,赔偿金多并不是一件坏事,政府就会变得聪明一点,它是国家法治建设取得成果的象征。怕就怕根本不赔或象征性的赔偿,那才是法治的悲哀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国家赔偿的话,它并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赔偿,而且还包括精神损害相关的赔偿。其次就是国家赔偿,实际上是实现我国法治目标,必须要付出的一种成本措施。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方出轨情况下财产的分配问题。那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婚姻中的过错方? 1、 重婚...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1.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如何做
      在当今社会中,有非常多的孩子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处在离异家庭中,跟随着一家亲属长大,从小就缺少父母以及来自家庭的关爱,而且有的孩子还会因为家长的恶习走上歪路。那么,如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


·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
      离婚起诉上可以写精神赔偿请求吗离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财产损害赔偿旨在填补财产损害,其赔偿范围应以因离婚所遭受的财产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限。(二)精神损害赔偿兼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很多时候,离婚并非是双方都自愿都同意的,而这个时候,单方想要结婚婚姻关系,就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离婚也是目前市面上最为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那么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事实上,...


·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
      当身边的朋友犯了很大的罪行时,被检查机关带走,警察会告知家人这个属于国家公诉类按件,情节会比较严重,我们在担心的同时,首先要了解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下面我们将告知您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好让身边的朋友可以及时避免,预防走上犯罪道路。 一、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什...


·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行为。《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理由在于:(1)更周全地保护...


·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孩子是夫妻双方生命的延续体,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各自都不想放弃,但是双方也协商不好。那么就只能通过律师和法院的判决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肯定我国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等,不过下文当中是关于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的详细介绍。 一、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


·我国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离婚的家庭,其实在离婚问题上需要解决妥当才能保障多方利益不受侵犯,离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很大的打击,但是创伤最为大的就是双方的孩子,孩子的问题不能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因此我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有法规规定,那女方不付抚养费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女方不付抚...


·母亲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母亲不抚养孩子怎么办?母亲不抚养孩子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所以母亲不抚养子女的,是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二、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