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没有分居证明,就应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对离婚的界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已连续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中与新《婚姻法》不抵触的情形, 具体包括: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有关没有分居证明起诉离婚还会判吗的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分居而起诉离婚的法律界定范围比较大,具体的情况和参照标准也比较多,如果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的解释。



·离婚后可以恢复未婚吗
      离婚后可以恢复未婚吗 一、离婚后可以恢复未婚吗 离婚后不可以恢复未婚状态。按正常的户籍管理制度,你结婚的时候,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该改成:已婚。离婚后改为:离异。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规定,离婚的话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所以说你如果离婚之...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时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虽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平均分配方式,但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些情况,免得以后出现纠纷。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


·在我国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
      众所周知,我国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的相关事项,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发展要求以及男女的身心特征的。但是,在我国,尤其是很多农村地区,存在着很多男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已经结婚的现象。如果,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关于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的问题...


·一、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年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


·没离婚被赶出家可以报警吗?
      没离婚被赶出家可以报警吗? 一、没离婚被赶出家可以报警吗 可以的,属于违法的行为。首先,女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 其次,如果男方因为女方提出离婚,就将女方赶出家门,那么其行为涉嫌家庭暴力,女方可以选择报警。 根据《婚姻法》...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不合理,孩子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有权利向孩子索要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二、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哪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


·一、找不到人怎么起诉离婚,有什么办法解决?
      一、找不到人怎么起诉离婚,有什么办法解决? 起诉离婚时找不到人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两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找不到,因此需要的起诉材料需要包括证明当事人已消失的证据,能够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


·告重婚罪怎么向法院提出?
      一、告重婚罪怎么向法院提出? 告重婚罪时,受害人是可以以对方存在重婚罪名的理由提交相关的起诉材料交给法院起诉的,或者确认对方是犯罪而和相关单位或者公安部门和检察院等负有一定职权的人进行举报,而检察院在接收到案子并且确认了是刑事案子后就会帮受害人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和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和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