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许可商标合同备案,备案一年多少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许可商标合同备案,备案一年多少钱?

对于商标合同备案其中一种情形是,在商标对他人进行许可使用时,需要对合同进行备案。备案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双方的权益。但是很多人应该了解商标合同备案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的,那么,许可商标合同备案,需要缴纳备案费吗?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备案费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哪些注意事项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5、在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被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的内容,或者许可人向被许可人单独出具了允许再许可的授权书,被许可人就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程序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程序相同。再许可合同备案后,商标局予以公告,公告中许可人为再许可人。

6、商标注册人变更注册人名义及商标办理续展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只要随备案材料提交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及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等证明文件,即可以变更后的注册人名义办理备案。

7、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一并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9、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未备案的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在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邮寄或者直接报送商标局备案。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效力

现行法律规定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我国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均明确要求许可人应履行“备案”手续,但却未涉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最高法院颁布并于2002年10月16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弥补了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该条共有两款,即: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理解上述规定,显然是正确适用该规定的前提。

为叙述清楚,我们做如下设定·在先未备案商标许可合同为a,许可人为甲,被许可人为乙;在后经备案的商标许可合同为b,许可人为甲,被许可人为丙。

依前述设定,所谓“不得对抗”至少传达出一个确切的信息,即a合同的被许可人乙不得以在先订立并存续之a合同作为主张8合同无效的抗辩理由。也即8合同应为有效,受到我国法律保护。但在此基础上,我们如何认定a合同的效力呢?“不得对抗”是否应指在b合同视为有效的情况下,a合同应视为无效呢?但如此理解,至少会存在如下疑问:

(1)与上述司法解释第19条第1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的规定相矛盾;

(2)之所以出现在后许可合同b,往往是在先合同a的甲方违约的结果,相应的,合同a的乙方是最直接的受害人。但如果合同b不但因为履行了“备案”手续而合法有效、合同a因未履行相应手续被认定无效,而且,更严重的是,履行合同a“备案”手续恰恰是许可人甲方的法定义务,乙方对“备案”与否无从控制,那么,因为a合同的甲方违约而导致没有任何过错的乙方承担a合同无效的后果(尽管其有权追究乙方的a合同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缴费方式可以直接进行缴纳,也可以选择代理缴纳。缴费标准根据业务不同而标准不同,这个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纳。如果您对商标合同备案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律师。


·注册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注册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很多商标权利人...


·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个人转让著作权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工作室或者企业转让著作权的则视企业规模等做相应征收。个人转让著作权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5年撤销保护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5年撤销保护吗 恶意抢注商标是不受5年撤销保护的。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相关条文有哪些?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相关条文有哪些?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2、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一)商标权的地域性商标权的地域性和商标确权制度是国际范围商标抢注行为得以存在的制度基础。由于《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相对较小,但并...


·著作财产权当中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财产权当中包括哪些权利作者的著作权主要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很显然,著作财产权中的权利当然就是财产性方面的权利,那么您知道著作财产权当中具体包括了哪些权利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1、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一、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哪些?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哪些?依中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先要具有一般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之后其软件要能够运用,比如运用到工业中,进行软件控制机械设备动作、或者是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可以进行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 首先,我们得弄明白...


·软件著作权申报所需材料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申报所需材料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申报所需材料是什么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软件的鉴别材料 3、相关的证明文件 4、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 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备注: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