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犯怎样才能改判成死缓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刑罚,也是在所有的刑罚体系中最重的刑罚处罚。犯罪分子一旦被判处死刑,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过,在某些条件下,死刑犯是可以改判死缓的,具体来说,死刑犯怎样才能改判成死缓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死刑犯怎样才能改判成死缓

判决死刑分为:

1、死刑立即执行;

2、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俗称“死缓”,在两年考察期限内,只要犯罪人不故意犯罪,并根据改造情况,改判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首先,死缓不是刑罚的一种,而是一种执行制度。判处死刑,可能是死刑立即执行,也可能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

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存在重大立功表现时,才有可能被改判死缓。

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2、重大立功表现则是: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行为;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死刑犯检举揭发的犯罪案件必须与自己犯罪危害性同等,即也是处死刑的案件,方可从轻、减轻处罚,系重大立功表现。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判处死缓需具备哪些条件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犯改判成死缓的,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就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而现实中,罪犯被判处死缓的,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利用职务上的一些便利,对于公共的财产来进行侵占而逃税罪的话,主要是关于税收方面秩序的违法,所以采取了一些欺骗的手段虚假申报或者是不申报一些税收,从而逃避缴纳税收,这是需要进行一个...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 (1)注意收集杀人现场的物证。 有些故意杀人案件, 不仅有第一现场, 而且还有第二现场, 第一现场往往是作案现场, 而第二现场往往是抛尸现场, 有时第二现场又有好几处, 所以针对不同的杀人现场应有重点地收集不同的物证。一般来讲, 有第一杀人现场的应收集...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后被害人死亡会重新量刑吗?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后被害人死亡会重新量刑吗?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后被害人死亡不会重新量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


·被骗去做非法集资自己有罪吗
      有罪,涉嫌刑事犯罪,这种情况可能是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打架造成轻伤害是拘役还是管制?
      打架造成轻伤害是拘役还是管制?构成轻伤害会如何的判决就要按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1、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怎么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
      虽然抢劫罪与盗窃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但最大的区别就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隐蔽性和公然性。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呢?具体来说,抢劫罪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 1、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刑事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民事一般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而刑事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诉案件,一审判决是...


·依法被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几年?
      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几年? 一、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几年? 抢夺军用物资罪既遂判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