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团伙犯罪,这里面我们需要了解一种单位犯罪的概念,它的意思就是多个人犯罪例如公司,企业,机关等的犯罪团伙一起犯罪的,它与团伙犯罪又有些不同的,那么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单位犯罪的法律知识。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单位犯罪作出不同分类。(一)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例如,刑法第389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规定的是单位受贿罪,本罪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在某种犯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的情况下,由单位所实施的犯罪。例如,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当这种犯罪由单位实施时,就是不纯正的单位犯罪。(二)一般单位犯罪与特殊单位犯罪一般单位犯罪,是指任何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可能实施的犯罪。例如,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刑法第42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特殊单位犯罪,是指刑法对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作出特殊限制的单位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特殊单位犯罪主要有以下情况:(1)单位具有特定的所有制性质。例如,刑法第327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本罪主体不仅只能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2)单位具有特定的职能性质。例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这是从单位的职能性质作出的特殊规定,而不问其所有制性质。再如,刑法第396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只限于司法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不可能成为本罪主体。(3)单位具有特定义务。刑法分则的有些条文先规定具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犯罪,然后又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该犯罪的主体,从二者的关系来看,刑法事实上要求该单位具有特定义务。例如,刑法第201条规定的偷税罪的主体分别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第211条又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这表明,只有负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的单位,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单位犯罪不同于个人的犯罪,它是一种集体的犯罪,都是属于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刑事犯罪,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在这里的分类中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单位犯罪和特殊单位犯罪,还有一种是纯正单位犯罪以及不纯正单位犯罪。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


·适用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哪些?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报告早书写时一定要注明转移案件的管辖权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组织网络赌博罪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近年来国家采取各种形式打击赌博行为,有些公众为采取了线上赌博的方式,目前,关于赌博的软件也是比较多的,故而有人利用软件组织网络赌博罪,然而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已经触犯了法律规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网络赌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组织网络赌博罪认定标准 我国刑法第三...


·在什么情形下采取数罪并罚
      在什么情形下采取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醉驾标准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标准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应当认定为无罪,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无罪宣判,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


·是不是诈骗90万自首能判缓刑
      诈骗90万自首能判缓刑吗?诈骗9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自首也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
      挪用资金是指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单位的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将其借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当事人会构成挪用资金罪。那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 间接证据定罪存在的问题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据以定案的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