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1、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律师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什么

1、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2)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

2、广东离婚律师费

各地离婚律师费的标准不一,可参考各地政府公布的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中的民事诉讼收费部分: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5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

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上述收费标准允许按收费标准上下浮动30%。

在不同的地区,其实律师的收费标准都是不统一的。并且,现实中影响律师费的因素很多,就包括案件的实际情况等等,于是即使是同一个离婚律师,也会出现不同案件收费数额不一致的情况。而要是你对律师起诉离婚收费标准存在疑虑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
      婚姻问题在当今社会大大小小普遍存在,可能会因一些情况需要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或者由于许多特定原因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很多人会上树申请婚姻无效您可能对起诉解除婚姻的费用或许有些疑问,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 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起诉,我...


·增加抚养费无力支付怎么办
      父母对子女是需尽抚养义务的,很多子女因为父母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未尽全而未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产生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抚养数额增加而无力抚养,另一方面是父母在生活中因个人原因疏忽。针对增加抚养费无力支付的情况怎么处理,的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后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收入...


·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
      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为什么法院会这样判决呢?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别着急,律所我们马上为您解答。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 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人意志影响,立遗嘱人可以单方将之变更或撤销。分产协议则须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达成合议,体现的是所有协议主体的共同意志,如不符合法定或约...


·一、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是怎么样的?离婚财产分割手续是首先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进行确定,或者是通过法律分割,一人一半原则进行。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事实婚姻时间界定是多久
      事实婚姻时间界定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夫妻间借款,如何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对于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1)投资的财产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本条规定情形下的借款,在交付给借款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即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借款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3)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完全由一方进行经...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婚姻法”规定,男子不得在女子怀孕,生子,哺乳和产后一年时离婚。即使在堕胎之后,也无法提及离婚,但女性提出离婚是允许的。 离婚条件 离婚是指通过协议或诉讼终止配偶之间婚姻关系,终止丈夫和妻子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国的规定《婚姻...


·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援助吗?
      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援助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就有关条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但大多数夫妻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许多人更是第一次去法院,关于办理离婚的相关资料、程序、费用等更是一无所知,那么,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援助吗? 一、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诉讼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夫妻之间的事情,相信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得清楚了。因此,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是要求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不愿意出庭的情况,那此时诉讼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


·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的,自然就是将决定权交个了法官,而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需要参考法律中的规定外,同时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这样作出的判决结果此时公平、合理的。那到底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