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二、护理依赖程度及护理费的计算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均需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100%。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三项需要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80%。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一项需要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50%。

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00-2008)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是指各护理依赖程度等级所需护理费用的比例,分以下三等:

a) 完全护理依赖100%;

b) 大部分护理依赖80%; - ˉ

c) 部分护理依赖50%。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C.1 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的,直接书写所需护理依赖的程度。如李某某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张某某需要大部护理依赖;赵某某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C. 2 护理依赖后果是由于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的,必要时在所需护理依赖程度之后,加上损害因素所占损伤参与度的百分比。如李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损伤参与度为50%。表示该被评定人所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其50%是由于损害因素造成的。

C. 3 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于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的,损伤参与度为0,必要时说明损害因素与护理依赖无因果关系。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以及护理费用的计算我们都已经给您整理清楚了。关于护理一般按照受伤的程度进行划分,分为完全依赖的护理还有部分依赖护理以及大部分依赖的护理。这些都是根据受伤的人的伤情以及是否能够生活自理的情况来划分的。


·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因为前后车追尾而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比较多的,此时,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的。那究竟这个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呢?发生追尾事故后又该如何处理?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常见的区分前车后车为责任主体的方法:1、后...


·中国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1、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以...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观念也在全面普及,但是仍有不少人酒驾醉驾,认为没什么事,而实际上我国法律对醉驾的处罚是严格的,醉驾甚至会留下案底,这是十分严重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怎么消除醉驾的档案,可以消除吗?一、怎么消除醉驾的档案,可以消除吗?...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广大居民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不免被各种错误的信息误导。在进行个人二手房交易时,需要一个规范的合同范本,交易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参照合同范本进行,防止权益损失。那么,个人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看看。...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属于违法的;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当发生车祸时,在判定双方责任之后,都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但是,如果车辆或者是个人进行了投保,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的。那么,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了解。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不...


·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专门作出了认定标准的。而这也可以说是区分不同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实践中交通肇事行为很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这个时候就是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那究竟2017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在当今时代,离婚是一个时代趋势,许多不能继续往下走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后房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许多人为此问题烦恼找不到答案,离婚后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流程请看下文。 离婚导致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夫妻离婚,在处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