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派出所调解后拘留的原因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可能会遇到有关打架派出所调节后拘留的问题,一些人可能会有疑问,派出所调解后为什么还会面临拘留的问题呢?部分人可能对这一法律问题不甚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打架派出所调解后拘留的原因。
一、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打架造成的后果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五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如果非第一百五十四条的七中情形,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六十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伤害的赔偿问题,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护理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可见,关于打架派出所调解后拘留这一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解决方案。您在面临这一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打架在处理实际问题的时候还存在疑问的话,建议您去咨询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专业指导。



·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怎么处理?
      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怎么处理?被认定为是私闯民宅罪首先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然后会判处其承担有期徒刑的处罚,但是具体的处罚年限和需要支付的赔偿,需要根据房屋的所有人受到的侵害来加以确定,若是其虽然受到了侵害,但是却不想提起诉讼的,此时私闯民宅者也不会受到处罚。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


·金额多少可以达到刑事立案?
      金额多少可以达到刑事立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问题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并不骨不同的性质的案件,立案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


·抽逃出资后又补齐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后又补齐还构成犯罪吗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


·检察院批捕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吗?
      一、检察院批捕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吗?需要知道,嫌疑人是享有知情权的。1、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2、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权利,但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是检察院通知犯罪嫌疑人,而是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


·刑事拘留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
      一、刑事拘留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走私普通货物判刑要判多久?
      走私普通货物判刑要判多久? 这个知要根据涉及的应缴税款和其它法定量刑情节来判断。 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一、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在我国规定的非法集资有死刑吗
      在我国规定的非法集资有死刑吗相信在生活当中,只要被非法集资犯罪分子诈骗过的人,对于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都是恨之入骨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希望公安机关在将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抓捕以后,直接被判死刑。因为毕竟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给自己带来了精神和财产上的双重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


·团伙盗窃从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偷盗他人的财物是会构成盗窃罪被处罚的,那么如果是团伙作案偷盗他人财物,那么作为团伙中的从犯,你知道该如何处罚吗?关于团伙盗窃从犯量刑标准,请看我们下文为你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团伙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