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在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企业职工内退相关政策法规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

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4、企业领导同意

5、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解读:国家出台内退政策的目的是,达到内退条件的职工因大部分存在年老、体弱、多病的情况,考虑到这部分职工的具体情况,结合到企业减员增效发展生产的目的,针对有富余人员情况的企业,经职工本人自愿,可以办理内退。因此国家出台了有关企业职工内退的政策规定,并强调严禁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行为。

在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中,任何涉及员工安置、分流富余人员等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国有企业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内退达5年后应该办理正式退休结束企业内退状态,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实行内部退养办法。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办理退休的话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这个办理退休年龄的认定需要按照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出生年月日来进行的,具体的也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按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


·十年老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
      十年老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


·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销售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


·合肥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合肥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工伤鉴定。受理部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包括 1、填写完整的《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被鉴定人原始及近期...


·法律规定17岁做学徒算童工吗
      童工的雇佣是不合理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是17岁做学徒算童工吗,显然是符合法律用工要求的,法律规定低于十六岁的事非法雇佣童工。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雇佣童工的行为是绝对的禁止的,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也会严惩的。但是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更多。 一、法...


·孕妇被辞退赔偿是怎样的首先
      孕妇被辞退赔偿是怎样的首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遇到员工因为各种原因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提供相关证据保障公司的权益。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进行介绍,希望对...


·丈夫因工受伤老婆要离婚孩子是归谁
      丈夫因工受伤老婆要离婚孩子是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工程评定分为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