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在四川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对于在四川购买二手房的具体是怎样的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的具体规定。
一、四川二手房的买卖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4、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6、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四川二手房买卖的税费
(一)买方应交税费:1、印花税。计税价格的0.05%。2、契税。计税价格的1.5%。3、买卖手续费。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和印花税(每证5元)。(二)卖方应交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购房时间在五年以内转让销售的,超过五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计税价格×5.55%(外籍个人5.05%)2、印花税=计税价格的O.05%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购买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自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我们为您介绍了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和在四川购买二手房时缴纳税费的具体事项规定,想要在四川购房的朋友可按照上述提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但各省市的情况可能会随政府的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


·交通事故判缓刑人马上可以出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可想而知,这的行为是多么危险的,实践中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此时交强险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


·醉酒驾车能否直接逮捕
      醉驾行为属于很危险的一种行为,而在我国一般也是可以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那么在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相关机关是否能直接对当事人采取逮捕措施呢?关于醉酒驾车能否直接逮捕的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醉酒驾车能否直接逮捕 为进一步遏制、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期间算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期间算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


·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
      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怎样能缓刑? 交通肇事罪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请来适用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其实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此时,除了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外,同时也要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不仅仅给死者家属...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不管是怎样的事故,具体发生的时候情形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而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事故,当事人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也是不同。具体说到交通事故上面,您知道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吗?不同的交通事故又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一)道路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主责不做理赔怎么办
      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各自的责任,按照比例进行赔偿。需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承担对方的车损费用(维修费),当然车损的数额需要鉴定评估机构予以评估确定具体数额;也可直接按照对方的实际修车费用调解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
      一、醉驾车被扣什么时间能提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