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张某与李某自愿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张某与李某自愿离婚。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婚后购买两处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第一处房产位于南京市××区××新寓×幢×室,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第二处房产处位于南京市×区×城×座× 幢×室,购房合同是以男方、女方及双方儿子三个人名义购买,目前该套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该房屋合同价 ,按揭贷款200,000元,女方为主贷,男方为辅贷,目前尚有 元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现双方约定:

1、离婚后,第二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及按揭贷款人变更手续,剩余按揭款项 元由女方负责归还;第一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最终产权归属一方承担。

2、变更登记时间双方商定:离婚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在约定日期完成房产变更登记或按揭贷款人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须向守约方支付100元/日的违约金。一方因不配合对方办理以上房产变更登记或按揭贷款人变更事宜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 元;

3、女方及儿子在第一处房产的户口,女方必须于办理离婚手续3个月内一起迁出,逾期一天女方向男方支付100元/日的不便补偿。若在男方转让该房产时,因女方及儿子户口未能按时迁出等原因对房价及交易等产生影响的,女方应补偿男方实际损失;

4、双方共同财产无遗漏,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主张财产权利。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双方婚生儿子由女方抚养,有关事宜双方约定:

1、从 年起,男方按600元/月的标准按季度支付儿子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不包含医疗费),于每季度首月的第一周将抚养费存入儿子的银行卡内(开户行: 、账号: );

2、每两年根据物价水平重新协商扶养费,直到儿子18周岁止;

3、儿子18周岁以后有关教育费用双方日后再重新协商;18周岁以前儿子因教育需发生的的各种校外补习班、培训班及择校费用在发生前由双方协商认可后共同承担,单方作出决定的,另一方可以不承担;

4、医疗费用中属于私人负担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当月支付。

六、男方有义务和权利至少每周给儿子打电话和每月探望儿子一次,探望时由男方负责接送,女方应予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或拒绝。每年儿子寒假、暑假由双方轮流照顾,法定节假日征求儿子的意见和双方的工作情况提前安排。

七、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签订: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很多人认为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这句话可以说只对了一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肯定都是有所差异,但这并不是因为地区原因导致的,而是因为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那么离婚夫妻协商出来的协议书内容自然也就不一样。在看完了上文南京离婚协议模板之后,还是各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


·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子女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在离婚协商上面写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等,但是也有双方离婚之后协商一致可以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发生,那么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呢?可以按照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的范本结合实际情况来写...


·婚内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婚内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婚姻当中,难免会出现吵吵闹闹的不和谐因素,这个时候很多人会冲动,冒出很多不一样的想法和行为,就有一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就签订了财产分割,甚至是子女抚养协议,这一份协议真的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


·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婚外情俗称出轨,我国离婚案件中因婚外情离婚的占有很大一部分,所以才会流行“小三”这样的词汇。那么,为了证明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必须有证据,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依据的办法?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依据的办法有哪些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1、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支付抚养费,但该方未履行,另一方可否凭离婚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如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公...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在有利的条件下生活成长。因此,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本答案在于谁有利于孩...


·一、如果有婚外情是不是重婚罪?
      一、如果有婚外情是不是重婚罪?1、婚外情是属于违反婚姻法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会构成重婚罪。2.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


·国家规定的网络诈骗判刑几年
      国家规定的网络诈骗判刑几年 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改变,但是网络中的诈骗方式也是比较多的,为了规范网络中的秩序,保障网民的权利,国家出台了一些法规用来惩处网络中的诈骗行为。规定了一些处罚力度,诈骗的金额不同处罚的力度也不同,网络诈骗判刑几年? 一、网络诈骗 1、犯本罪的,...


·子女的抚育费有什么给付方式
       子女的抚育费也叫做抚养费,这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的,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体现。而实践中,这个子女抚育费有哪些具体的给付方式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的抚育费有什么给付方式 子女抚育费(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应当首先...


·一、离婚起诉附件财产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附件财产清单内容有哪些? 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产情况...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在结婚后,夫妻双方若感情破裂,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需要按照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需要在书写诉状后,起诉离婚。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第36条第3款规定:“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