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弃罪一般都是家庭中有一定生存能力的人因为负担过重拒绝承担照顾老人或者孩子的责任而用非正常的手段将其抛弃,对此国家对行为人的恶劣行为认定为是遗弃罪并会针对严重程度加以惩罚,下面一起来看看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一、多长时间算遗弃罪的成立?
遗弃罪,主要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主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事实即可。认定遗弃罪应注意:1、行为人对被害人有抚养义务是构成遗弃罪的前提条件。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典已明确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并逐条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扶养、抚养和赡养的义务。2、构成遗弃罪,行为人还须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即行为人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在能够满足本人及家人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经济能力,这就需要审判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及行为人能力(包括体力、脑力状况)加以综合分析认定。3、构成遗弃罪,行为人确须履行义务。遗弃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若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和抚养就无法生活下去。4、构成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还须具有社会危害性。通常表现在遗弃动机卑劣,手段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如因遗弃致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在遗弃过程中又对被害人施以打骂,虐待;遗弃行为屡教不改;由于遗弃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自杀等等。对于放弃了自己家人的人来说只要是产生了抛弃的念头并确实已经这样做了,不管是在多长时间内后悔并改正都是已经触犯了法律对遗弃的规定而需要被国家机关追究责任,所以您应当好好对待自己需要被照顾的家人而不是逃避责任。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一、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既然刑法将“情节恶劣”与《刑法》第236条第3款的其他加重情节相并列,认定“情节恶劣”的标准,亦应当与《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2)至(5)项所列情节的...


·2023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减刑想必您并不陌生,因为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自首,或者说有立功表现的话,这都可以作为最后法院量刑的时候减刑的主要依据。而且即使最后法院判决了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日后在服刑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减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


·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由于有期徒刑有刑期的限制,因此一直以来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以及最高刑期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并且在有期徒刑量刑幅度上面,也有比较特殊的规定。那到底法律中对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是什么?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


·绑架的犯罪预备放弃实施犯罪行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绑架的犯罪预备放弃实施犯罪行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绑架的犯罪预备放弃实施犯罪行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绑架的犯罪预备放弃实施犯罪行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犯罪预备的行为表现是: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这是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


·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的共同犯罪中,需要区分出主犯与从犯,然而根据每个人身份的不同,结合犯罪情节后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非法经营罪如何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一、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合法吗? 开设赌场罪不批捕判刑是不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刑9修正案对绑架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9修正案对绑架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9修正案对绑架罪的规定是什么?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 2、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


·缓刑治安拘留一次撤销可以吗?
       一、缓刑治安拘留一次撤销可以吗?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所以在缓刑期间内的犯罪分子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与渎职,在我国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失职罪与渎职罪,咋一看可能很多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尤其是在量刑标准上面。那究竟我国对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职罪 刑法中有下列相关罪名与失职有关,如:失职致使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