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手房买卖中也要清楚的知道,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用面积的大小,这样才能准确的知道购买的二手房的价格如何,是否划算。那么实践中,二手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呢?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哪些部分不算建筑面积
要求摊入二手房的建筑面积之中,以下这些建筑部分不能够计算在建筑面积之中。首先就是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外,例如柱子、垛、勒脚、无柱雨篷、台阶等。艺术装饰虽然带来美感,但是不能计算为建筑面积。除了室外楼梯,还有一种室外爬梯,是用来检查诸如消防设备一类专用的,也不能算建筑面积。技术层如果没有2.2米,也不能算。还有许多的建筑物都不能算建筑面积,包括:独立的烟囱、油罐、水塔、烟道、贮油池、贮水池、园库、贮仓、地下的人防干线或支线等。某些平台虽然占了不小的一块地方,其实也不能算建筑面积。例如: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屋顶的水箱如果没有围护结构,就不能算建筑面积。单层建筑物内有些单层房间也不能算建筑面积。听来不可能,但的确如此。例如: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3、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清楚的知道二手房中哪些部分是不算建筑面积的。对于购买二手房,相比之下,是没有购买新商品房那么复杂的,但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毕竟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因此千万不可马虎大意。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对房屋的处分不仅仅是出售,还包括了赠与、继承等等。而此时在不同情况下处分房屋的,此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毕竟房屋是不动产,不能像一般动产那样实际交付了占有之后就算完成。那现实中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可以毁约,就看买房签了合同想毁约的理由是不是合法了。如果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撤销合同就是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自然要按照合同约定在法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买房毁约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出现违约情形的,依据合同的约定...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3、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法对其进行补偿或者赔偿,那么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进行计算呢?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


·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对于那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去抵押,否则不但起不了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房地产抵押,...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关于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其实也就是实际写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其中不仅包括了建筑面积还有公摊面积。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的计算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计算商品...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淮安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2、利...


·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等方式...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这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