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公司在成立时候都会涉及到一个租赁办公场所的问题,在租赁办公场所的时候我们可能就会租到个人的房屋,那么我们在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了,的我们就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4、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5、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在上述情况下,建议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首先要求出租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

二、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根据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直接出租给承租人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该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2、出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的情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确认转租人的出租行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人违反上述规定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房屋在租赁之前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

如果房屋在租赁之前已经存在抵押,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屋,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需要了解该租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

四、租赁期限的限制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房屋为临时建筑时,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租赁房屋尤其是临时建筑的租赁期限,以免超出相关期限限制,导致租赁合同部分无效。

五、租赁合同的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没有备案会有一些行政处罚。

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主体是出租人亦或承租人,建议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登记备案主体及登记费用分担。

六、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及陷阱防范

1、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一般来说,租金如果是租赁期限不是很长,在三年以内。就是说存在每年上调租金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但如果一旦涉及到租金的就是说租赁期限比较长,那么一般,出租人会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就是每年租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上浮。这个完全是根据双方谈判的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控制的就是说,上浮的比例是按照这个物价指数的每年的物价指数的增长比例进行相应的对租金的调整。

双方可在合同中限制物业管理费调整幅度,每年的调整次数,且约定该物业管理费调整应适用于整个大楼。

2、维修保养义务

根据合同法,出租方对物业有维修义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出租物业需要维修时,出租方应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对物业进行维修。如出租方未能履行其维修义务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可要求由出租方负责楼宇重要部位的维修和保养

3、违约条款

建议承租人在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出租人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一旦违约金过高,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另外,在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要求因出租租房个人问题违约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偿损失、即装修损失。

所以,在了解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之后,我们在签订租房合同一定要严谨,要详细了解房屋是否可以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租赁之后,并写明责任归属才会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即使在以后发生租房纠纷时,有效的合同也会成为你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武器。


·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 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对该商品房所属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调整涉及修改强制性指标的,修改道路系统、建筑和绿地布局...


·房屋遗产继承要过户费吗
      一、房屋遗产继承要过户费吗? 1、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交过户费,过户费是80元。 2、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遗产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都令大部分人望而生畏,大部分人仍然选择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都令大部分人望而生畏,大部分人仍然选择租房。不过许多城市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则使这些租房者可以享受到与购房者同等的待遇。而该政策也令城市中的商业公寓受到热捧,那商业公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后会有哪些好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业公寓租售同权政策推...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当地的教育资源。租售同权不仅对租房者有莫大的好处,对于当地拥有房产资源的出租者来说,也有很大的影响,那...


·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是否有效
      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是否有效在租房合同当中约定高空坠物的相关责任问题,这个细节可以说很少有房东在拟定租房合同的时候,将这一细节性的问题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但是照现实生活当中的情形来看,在租房合同当中拟定此条款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确实发生过租客高空抛物致他人伤亡的这种现象。那么,租...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的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慎重的考虑,但也不排除有签订了合同之后撤销合同的情况。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购房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赔偿责任?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


·房产证没下来怎么贷款
      看具体情况。房产抵押贷款中的房产需要满足要求:必须要有房产证和国土证;无产权纠纷;具有变现能力;能上市交易等等。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所以,无法直接找银行做抵押贷款。但是,担保公司接受无证房产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2013年11月...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