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诉讼过程中提供非常有价值的诉讼意见和方法,帮助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当事人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费。为人父母,想一想自己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如果当时自己的父母亲违反子女抚养费协议的话,自己该怎么生存,该怎么成长,又该怎么取得今天的成就,所以,没那个必要。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找一个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丧偶再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丧偶再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在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因此社会中就出现了很多丧偶再婚的情况。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日后要是离婚的话,也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丧偶再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再婚财产分割,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因...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三年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手续?
      婚后生活往往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经营,如果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已经没有感情,婚姻也就不会长久。实践中,由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十分多,法院在审核相关起诉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夫妻双方开庭参与审理。那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起诉离婚开庭要带...


·法院一般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起诉离婚样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起诉离婚样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19年起诉离婚样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需按照一定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 2、原、被告姓名要准确,不可有误; 3、写对各...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公告离婚可不像字面理解的意思那样简单,要让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要避免发生法院驳回你公告离婚的请求就需要知道公告离婚适用条件有哪些。以下是我们为您做出的相关解答。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若想要解除夫妻关系的话,这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虽然此时有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可供选择,但在不同的情况下规定的离婚流程不一样,那其中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一审...


·对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之后子女跟随其中一方进行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费。但现实中有的人本该支付抚养费却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遇到这种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应...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离婚纠纷主张精神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