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分为很多种,对于铁路基础建设中,对于保修方面是有很明确的相关规定的了?那么铁路建筑的保修时间到底是有多久时间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和相关解答。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里有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而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

第七条 铁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建设项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所包含的、且经验收合格的正式工程和过渡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完成过渡任务的过渡工程不属于保修范围。

第八条 桥梁、涵洞、隧道、明洞、无砟轨道的主体结构和路基主体及支挡结构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桥台锥体、隧道洞口仰坡、路堑边坡的保修期限为10年。 第九条 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轨道等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5年。

第十条 设备、构配件及其他产品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中设备、构配件及其他产品的保修期限,具体保修期限在采购合同中确定。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铁路其他附属工程的保修期限为3年。

第十三条 按规定进行初步验收、正式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质量保修期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次工程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保修实施

第二十五条 铁路工程质量保修的主体为承担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责任单位根据确定的责任承担保修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格式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保修协议书应明确具体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保修程序等。

第二十七条 采用代建方式建设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90天内,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将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及其权利、义务一并移交产权单位。

第二十八条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出现保修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问题时,产权单位应依据维修规定对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初步判断,属于保修范围的,应及时按保修协议约定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并同时通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区域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协议书约定时间内予以修复,原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需要进行设计的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认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后,在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下,产权单位实施验收。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书面表示不能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约定时间实施保修的,产权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但必须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拍摄、量测,同时报告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维修单位应立即抢修,同时对现场进行拍摄、量测,并通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双方对修复后工程质量存在争议的,由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双方对认定结果仍有争议的,可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端解决方式解决。

根据资料显示,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般是根据检验合格那一日起往后2年都是保质期,才此期间开发商必须无偿的为铁路的故障,安全问题进行一定的保修和维护,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规定保修是由原开发商进行相关的负责。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要看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则首先需要申请进行认定。而此时就要把握住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时间才行,我国相关法律在这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的则会造成不予受理的情况出现。那一般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20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本人工资发放20个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是什么?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相关工作而人员因工作受伤的时候,国家会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工伤,有其专门的鉴定标准,并根据这一鉴定标准划分工伤的伤残级别,不同的伤残级别可以获得不同的赔偿。那么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工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我国法律规定,不得雇佣童工进行工作,但是可以雇佣未成年人进行工作。对于未成年人工作,国家对其有一系列保护措施,企业需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对其随意安排工作。凡是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都应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未成年人也是一样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未成年工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


·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
      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 是一个非常快速的时代,不论是工作还是学习什么都是快节奏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工伤需要鉴定,您对于这个问题都是比较着急的,因此许多人想知道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园区劳动合同报送的规定是什么?
      园区劳动合同报送的规定是什么? 1、一般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可以从当地人社局网站上能够下载到;2、本人所在的人社局网站上,登陆进去之后,进入”网站服务大厅“,点击“单位业务”,进行”合同管理“,然后按向导操作即可;3、每个地方的网站操作可能不同,如果不会操作,可以咨询当地1233...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工程造价涉及两方利益,因为它是属于服务外包的,因为涉及两方利益,也因此很容易发生纠纷,遇到这种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司法鉴定不仅需要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时间。那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一些问题。 一、委托手续 司法鉴定机构...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单位员工工伤工资需要按照没有受伤时的薪资进行计算,员工工伤的工资是按照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


·雇佣童工犯法吗?
      现代社会,人力成本越来越高,一些私人企业或个人小作坊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雇用一些未成年人,即童工为自己工作,以此节约下一定的成本。但这些么人企业的管理者却没有考虑过雇佣童工犯法吗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雇佣童工犯法吗?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