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2、没遗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4、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5、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二、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他们都是房屋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去世的时候就对房屋继承的这件事情立了遗嘱,并且在遗嘱当中可能把房屋留给了除了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其他人等,法律上的规定不能凌驾于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之上。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有需要租房的时候。对于租房,租房者可以选择中介进行租房,也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房产网进行租房。但是无论哪一种方式,租房者都应当认真、谨慎一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此,下面我们以上海房产网房屋出租为例,将其归纳的一些注意事项分享与您。 上海房产网房屋出租的注...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一、如何确定商品房的面积 1、使用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


·租房合同到期后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押金是属于你的财产,房东必须无条件退换。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不需要其他书面合同。简单途径就是报警,看警方怎么处理一般纠纷,能调解成就好。都不想,不走了,也不交房租,住够押金上的期限想走就走,不想走也不走,让房东报警。...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严格来说我国对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没有做出专门规定的,但对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就进行了要求,对应着也就是对房屋有使用年限要求。那现如今,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杭州房产税费怎么缴纳?
      杭州房产税费怎么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1、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


·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怎样办理?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按揭成了大多数人选择的购房方式。有过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在办理按揭相关手续时,银行都会要求一个很重要的资料——房屋他项权利证。什么是房屋他项权利证?驻马店房屋他项权利证如何办理?今天就让我们来为您整理一下,有贷款买房打算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房屋...


·一、疫情个人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个人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


·房屋买卖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很多人都发现了,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对方可能会设置一些陷阱,一旦购房者落入陷阱之后,那么利益就会受到相应的损害。这就要求在实际进行房屋买卖时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那购房者此时应该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


·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子都是通过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一般来说,房产是不能二次抵押的,可是近年来有些银行为了追求业绩,放开了这方面的规定。尽管二次抵押可以帮助银行增加利息收入,但是其中也蕴藏不少风险。那么,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下面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所谓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