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二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三、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真的要签个协议不拿抚养费还是要走个法律程序的。但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责任,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没有剥夺另一方抚养自己子女的责任,所以说拿不拿抚养费只能协议进行,不能由父母的其中一方强制拿或不拿。最好还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


·涉外结婚补领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涉外婚姻如何补领结婚证。 一、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现在夫妻离婚的事件越来越多,离婚之后,夫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我们的热点话题。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进行离婚,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出相关介绍,请认真阅读。 一、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根据法律...


·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是美好的,但同样也会稍显平淡。平淡导致的后果就是厌烦,寻找新的刺激。这时候,婚姻当事人难免会出轨,那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呢?离婚时要分割财产,那因女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


·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就构成事实婚姻。那在现实生活中,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根据我国目前最新的法律规定,已经取消了对事实婚姻的认定,男女双方只有在领取了结...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的规定是由主张一些诉讼请求的人员来进行举证的,和对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的破裂了,那么就由他来负责提供一些感情破裂的证据,还有就是涉及到子女方面的一些抚养问题的话,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


·上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问题在我国已经很频繁,并且每年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增长,这就导致离婚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主要的问题就是在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这两个问题一直是我国的难以解决也是努力去解决的问题,寻找律师解决是最好的方式,那上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什么救济?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什么救济? 一、申请国家赔偿属于什么救济?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有的夫妻来讲,要是需要离婚的话此时可能不清楚该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有几种方式选择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老人完全自愿。2、立遗嘱时神志清晰。3、老人无被人胁迫。4、完全排除其他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


·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