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诉讼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管辖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四)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往往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对于诉讼离婚有的程序,很显然与协议离婚的程序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这点还请注意。


·娘家给的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娘家给的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也受理了的,那么才算是启动了离婚程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的,当事人可能会在生效之后表示不服。那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再审是为纠正...


·诉讼离婚二次起诉状范文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由于准备的材料不齐全,无法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因此法官往往作出的判决也就是不准离婚。而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涉及到二次起诉离婚,那一般诉讼离婚二次起诉状怎么写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诉讼离婚二次起诉状范文 原告:女,年 月...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程序
       若夫妻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首先要对离婚方面的事项作出约定,之后再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具体来说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程序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程序 根据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诉讼离婚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诉讼离婚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算现在抚养权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那究竟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


·离婚三个月大的孩子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离婚三个月大的孩子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有离婚协议书法院如何判决?
      有离婚协议书法院如何判决? 两边从前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在两边处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具有效能,不管是经过民政部门挂号离婚仍是经过法院诉讼离婚。在没有处理离婚手续之前,任何一方都有权力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产业切割、后代抚育等约好反悔,一旦反悔,协议书不再发作效能。法院审判时,不会仅依...


·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想要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又会因为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有纠纷。那么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了,那么要怎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请接着往下看。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