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他项权证延期手续如何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土地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如果还想要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的,需要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延期的手续后,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否则,土地他项权证延期将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他项权证延期应当如何办理呢?请见下文内容。
一、《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起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手续。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第四十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银行抵押贷款20年他项权证都能办理。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要出具你和抵押权人签订的借贷合同或者相关合同。并且提交抵押书,抵押书上面有要求填写抵押年限。这个年限要和你们双方的合同的时间相匹配。例如银行流动贷款1年,那你的他项权证也只能办理1年,第二年需要重新办理抵押手续。可提前解押
二、《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要出具你和抵押权人签订的借贷合同或者相关合同。并且提交抵押书,抵押书上面有要求填写抵押年限。这个年限要和你们双方的合同的时间相匹配。例如银行流动贷款1年,那你的他项权证也只能办理1年,第二年需要重新办理抵押手续。可提前解押。土地他项权证不是能办理几年的问题,而是你用土地使用权用于质押或其他用途等,质押银行给你贷款或其他用途期限多少年,那么银行就拥有你质押的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举个例子,我们做房贷,你贷25年,那么你的房产就被抵押给放贷银行25年,放贷银行拥有你的房产他项权25年,如果你提前还清贷款,从你还清的那时起,你就可以收回房产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债权人或其他利益方对你的房产、地产拥有的他项权如追偿、拍卖等。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土地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延期手续才行。您在土地他项权证到期之后,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您一定要记得及时去有关部门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延期手续。如果您对于土地他项权证延期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京港地铁入职需要多久?
      每到了6月份,就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一些机电专业的毕业生希望到地铁公司上班。京港地铁是比较有规模的公司,待遇还不错。一般情况下,求职者会经历几轮面试,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那么,京港地铁入职需要多久?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京港地铁入职需要多...


·杭州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是什么?
      杭州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是什么? 每个城市的房屋拆迁时提出的安置政策都会不一样,这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挂钩。杭州是国内知名的城市,房屋拆迁改建的几率也增多了,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国家在努力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那杭州征地补偿...


·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践中如果是夫妻离婚的话是否也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呢?而要是在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的规定,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的规定,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一、注册资本 管理型公司: (一)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


·为了加快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在我国也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发展
      为了加快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在我国也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城镇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此有部分农村地区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也有非常多的安置房,一些大城市的郊区和农村地区的安置房买卖也比较多,可是当事人在购买农村安置房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安置房买卖是否受法律支持...


·榆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榆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国家会给予集体或个人一些补偿来收取土地叫做征地。榆中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分为4类,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79049元/亩,旱地:69093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47910元/亩,旱地:41511元/亩;三类区片补...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虽然根据国家只政策的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公民也需要返还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为了防止民乱,保证被征地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是需要按照土地的用途进行补偿的。你是否知道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土地征收...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一、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


·农村宅基地建房主要有哪几个问题?
      1.规划非常不合理,分布杂乱,乱占地盖房的现象特别严重。由于以前农村监管力度比较差,所以在农村盖房管的都比较松,多占面积什么的一般走走关系就能批下来了,导致整体布局比较乱,土地使用不合理,浪费了不少资源。 2.一户多宅现象严重,不少都是关系户!这个在部分农村特别严重,有的一户四...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 政府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应当给予被征地主体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就是对被征地主体进行安置,以此来保护被征地主体的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接下来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