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婚约后彩礼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解除婚约后彩礼怎么处理
彩礼在给付时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婚约解除,接受彩礼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1、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2、婚约解除后,接受彩礼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对于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条件不成就,即当事人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有权以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彩礼。至于在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范围,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相似。
二、不退彩礼怎么处理
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况外,离婚时女方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礼不再返还,而相对应的是,女方的嫁妆却作为其个人财产全部返还。由于现在农村与城市的习惯迥然不同,农村的彩礼数额一路攀升,现在已涨到2万多元,尽管在多数家户不堪重负,但碍于习惯的压力,也只好咬紧牙关坚持把彩礼给足,这些彩礼不少是全家的收入或从四处从亲友到借的,再加上盖房、招待亲友的费用,不少家庭已为结婚而债台高筑,这些彩礼也多数用于女方购置嫁妆,一旦女方提出离婚又返还彩礼的话,男方深有“人财两空”之感,对返还女方彩礼的抵触情绪很大,大致采取以下方法在彩礼上打主意,意在减少自己的损失:一是男起诉后看到返还彩礼无望或女方答应返还的数额较少,就主动撤诉继续使用女方的嫁妆,有的是非正常使用,在继续使用中逐步得到彩礼的价值;二是在审理中将女方的嫁妆藏起来,或称女方已经取走了,要求女方举证证实嫁妆在男方处,有的甚至毁损嫁妆,无形中增加了审理和调解的难度;三是即使判决嫁妆返还后,进入执行阶段后就把嫁妆隐藏到亲友处,谎称嫁妆丢了、被盗或根本就没有,执行人员采取搜查等措施成效也不大,加大了执行的难度,这样都不同程度地激化了双方当事人原有的矛盾,审判和执行人员对嫁妆的返还问题深感头疼。很多时候,女方其实都是不愿意退还结婚彩礼的,而此时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在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情形时,其实女方是应该退还结婚彩礼给男方的,不过实际退还彩礼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具体的情况,一般是不需要全数返还结婚彩礼。



·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重婚罪是否判缓刑?
      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犯罪,一般法官在最后判决的时候往往都会适用缓刑。很多重婚案件中,犯罪分子最后几乎都适用了缓刑,因此就让人以为重婚罪一定是缓刑。那到底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谁来照顾她
      一般由父母来照顾,如果有子女且已成年,也可以由子女来赡养。同时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


·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近几年达到了顶峰
      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近几年达到了顶峰,离婚似乎摆脱了曾今的道德约束成了人们家庭矛盾解决的有效方式,离婚不仅意味双方关系的结束,财产的合理分配也困扰着曾今相爱的的双方,对于家产的分配,法律上有着相关的规定,如果没结婚证没孩子能分到家产吗,我们为你解答。 没结婚证没孩子能分到家产吗 ...


·哪些人可以提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而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解释》的...


·婚姻当事人构成重婚公安立案吗
      婚姻当事人构成重婚公安立案吗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


·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去咋办?
      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女方坚持离婚,经协商没有办法达成离婚协议的话,可以选择起诉离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择机开庭审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双方当事人根本利益,原则上双方都要出庭。那么,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去咋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几次?
      一、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几次?没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


·协议离婚财产自己分配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双方为了节省律师费以及诉讼费,有时会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但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离婚,都必须对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对财产分割、债务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后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你是否知道协议离婚财产自己分配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离婚协议明确,毕竟自由约定效力高于法律;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解决。法院判决都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


·原告起诉离婚想撤诉怎么办
      撤诉是属于原告的权利,而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原告的一方其实也是可能出现撤诉的情况。那此时原告起诉离婚想撤诉怎么办呢?而离婚撤诉的时候,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想撤诉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