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才好?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些叛逆的时候,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有的甚至出手相向。但这也不排除在与同学或是朋友的相处中触犯到了孩子的自尊问题,打架对于双方和社会的影响都是不利的,学校或是家长都应该予以重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本站我们在下文中介绍一下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的几种方式。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1)首先要让学生冷静,认真反思。 当学生发生打架事件时若你正好在现场,要及时喝止动武者,如认识动武学生,可直呼其姓名及喝其停手。要让学生冷静,老师先保持冷静,不要被情绪牵动。然后严厉地要求两方学生分开。这时候学生处于情绪异常激动的状态,表现为面红耳赤,大口大口地喘气。如果教师此时采用严厉批评的方式来教育学生的话,无疑于给这些学生火上浇油。因此,作为纪律干事,不妨让学生在此时单独冷静冷静,让他们坐坐“冷板凳”。仔细想一想自己的行为,过一段时间,等打架的同学的情绪稳定下来之后,再来处理也为时不晚。(2)及时了解事情的原因,对症下药。 在处理打架事件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学生为何打架,才能及时的对症下药。一般说来,以下几个方面容易诱发打架事件:一是学生自控力差,经常模仿怪异行为、恶作剧,表现与众不同心理,而发生破坏公物、欺负同学等动作。攻击行为较轻微,但发生的几率最大。二是学生因喜欢异性而异性又对别人有好感,而产生心理疾病,进而对其进行报复,引起您斗殴。三是因双方互相有过节而怀恨在心,或仍心存不满、不平,认为需讨回公道才得以扳回面子,消除愤怒,故采取以牙还牙或另有图谋伤害之举动,这种情最为可怕:所以等学生的情绪安全下来之后,就要着手调查打架事件的原委。此时学生已冷静了,可以较平和地说出整个事情的经过了。但是,尽管如此,学生在解释自己打架的原因时,往往会推卸自己的责任,千方百计所说事实不一致,要找目睹整个事件的同学来了解事实的真相,得出较一致的说法,以此为我处理打架事件作好准备。(3)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在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后,分别针对双方所犯的错误及认错态度,力求让学生真正意识到自己打架的不良后果。因此该批评时就批评,绝不心软。当然,教师要善于批评教育架的学生,更要直面指出并批评纠正学生的缺点错误。同时,我想教师应尊重学生,和颜悦色地指出学生错误。应对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析学生的错误,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违反了校纪校规以及打架事件的严重性和恶劣性,并提醒学生以此为戒,不要再犯。(4)分清责任,适当惩戒 在了解了整个事情经过后,邀请双方家长到校沟通,共同处理学生过错行为。处理结果分成两大部份,首先是处理打架事件,不管打架的原因为什么,双方为对方花钱治伤,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其次处理打架事件的引起原因,错的一方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任!由学校德教处或班级继续做相应处罚!(5)进行团体辅导,澄清班级观念 打架事件造成的影响是恶劣的,如不给其它学生以警示,或许这一坏习惯会在班中蔓延开来,这极不利于良好的班风的形成。因此,各班主任必须及时以此为例,利用班会课对全班学生进行深刻的思想教育,引导全年级学生分析打架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告诫学生们吸取教训,遇事冷静对待,适当克制自己的冲动情感,有话好说。(6)如果打架双方之间无法和解,那也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综上所述,我们介绍的五种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的方式既包含了家长可以做的,也囊括了学校老师,这需要学校与家长的共同协作,对于孩子一般都要先讲理,毕竟打架几乎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如果孩子不认错,那么可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否则让他认为做错事也没什么后果这样的想法会对以后造成不利的影响。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一、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法院一般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


·探视权是离婚后孩子的父母的法定权利
      探视权是离婚后孩子的父母的法定权利,一方需要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另一方不得加以阻挠,而且需要积极配合。探视权的时间作为探视权的重要内容,需要考虑到子女能够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律暂无明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在实践中,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人民...


·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是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离婚赔偿的数额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那么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赔偿需要公证吗? 离婚赔偿协议书是双方就离婚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赔偿原...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通常是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一般在对方住所地的人们法院立案。要是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那么离婚案件由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
      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 1、开始:有结婚证,从形式上看,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2、后来: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判定婚姻不符合实质要件,因而无效。 3、现在: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依法有效;原来的结婚证,归于无效。 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该婚姻自始无效,即从来都是...


·如何判断有没有事实抚养?
      如何判断有没有事实抚养关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其中子女既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是指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的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通常包括两种情况:1、与继父或者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由继父或者继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的一部分或...


·怎么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法院
      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人,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离婚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其中就包括了服刑人员。因此,要是配偶在服刑,而自己又想离婚的,则首先就要确定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法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怎么与服刑人员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按...


·一、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未离婚前不要小孩抚养权需要支付抚养费,而且不计划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谈不上谁要小孩的抚养权,因为是夫妻两个人共同抚养孩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


·对方精神病能判决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