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今社会您对于房子看的还是比较重的,没有自己的房子总觉得不安定,然而在购房的过程中也有许多手续需要办理,没有这样经历的新购房者可能会有些迷茫,买房都能拿到哪些证明,房子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意思,房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此类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相关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相关商品房土地使用证。1、总证在开发商在盖商品房前已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所谓的大土地的相关证,也叫总证。2、准备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相关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3、受理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相关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需在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需要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在5个工作日后便可以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相关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二、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房地产权证
1、“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2、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房子使用权证的含义以及办理程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子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商品房使用权的一个证书,只是获得了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是不同的,办理的程序也不复杂,带好相关证件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即可。



·一、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外地人在惠州买房的限制条件:1、当地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有稳定合法的职...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有很多特别稀缺的自然资源恰恰是我们能够在社会当中立足的根本,对这些资源必须要进行科学的利用才能够保证经济是持续性发展的。就像是因为土地使用的问题而衍生出来的各种资源再分配的问题,因为我们可以把到手的土地使用权再有偿转让给别人,不过有人是比较不...


·农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无偿收回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否则很容易造成违规转让,是需要进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可是,您知道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 一、什...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农村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集体土地,只有少部分的自留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结婚登记一方是外地的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登记一方是外地的怎么办理离婚? 一、结婚登记一方是外地的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登记一方是外地的可以到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


·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
      现在很多夫妻都是两地分居的,有的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分居在两地,夫妻分居是很容易导致出轨的,夫妻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不得背叛彼此的感情。如果一方出轨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要是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 一、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 ...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 一、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


·律师365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拆迁的主体往往有很多,有工厂、理发店、澡堂等各种各样正在生产经营的主体,今天我们来谈谈宾馆拆迁怎么赔偿?首先,我们来看看一般住宅的补偿到底有哪些。   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分别 从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希望对...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是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即被告就原告,也就是说原告遇到了特殊案件,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 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的一共有七种情况: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