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哪些情况下能撤销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它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那么,在实践中,到底在哪些情况下能撤销合同呢,而我们又该如何去解决合同订立中的欺诈等情况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在哪些情况下能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对上述三个方面,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将以欺诈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理由:(1)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2)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小,而对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3)维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4)有利于鼓励交易,将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意味着受害人根据自身利益既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维护合同的效力.有一部分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就会增加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二、如何解决合同订立中的欺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欺诈:1、对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使你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订立了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2、对于此种情形只能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仅做撤销通知,不生撤销效力。3、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方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不适用该规定。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不适用该规定。5、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期限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失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综上,是关于“在哪些情况下能撤销合同”以及“如何解决合同订立中的欺诈”的有关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经济关系,我们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谨慎,谨防欺诈,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您遇到有关合同欺诈的情况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依据法律并结合您的具体案情,为您找出最佳解决方案。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生效之后,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那么对于保险合同来讲,您知道能够导致其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


·旅游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纠纷的内容 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在借贷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涉及金额比较巨大的借贷,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双方仅仅是凭借一纸合同的话,是没有办法让双方放心的,那么此时就很有可能再签订一个担保合同,或者是寻找一个保证人,让这个人拿一些物来为债务人进行担保,一旦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并没有履行自己义务的话,那么就可以占...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进行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两倍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询问劳动者是否续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按期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每月2倍工资对劳...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有哪些
      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为债务人的债务行为进行担保的行为就属于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就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责任时,替任务人履行此债务责任。保证合同一般由这三种形式拟定:1、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拟定约定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保证人三者共同签定合约。3、由保证人独门拟定保证书给债...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是劳动争议仲...


·好意施惠和赠予合同如何区分?
      好意施惠和赠予合同如何区分?从概念上进行比较,两者似乎泾渭分明,但在实务上多将好意施惠关系当成无偿合同来处理。实际上两者权利义务相差甚巨,准确理解和掌握二者区别至关重要。1、判断标准一——效果意思。考查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效果意思。此处的效果意思专指表示上的效果...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抗辩权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请求而实施的,简单来讲,就是拒绝执行对方请求,要求合同中止执行。从时效上分类的话,抗辩权可以分为暂时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那么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合同法中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