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丢了以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丢了以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补办方式如下:

1、找当时主办案件的法官进行补办。

这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刚办理不久的离婚案件,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联系当时主办法官,重新复印判决书并盖章。

2、到当时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去调取档案。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拿着相关证件到之前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进行调取案件材料,然后进行复印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盖章,效力等同于原判决书,不一定非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相关提示:

1、离婚判决书是对离婚双方都具有效力的一种证明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不必再根据离婚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2、再婚时需要用到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在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应妥善保管。

3、当事人人在异地的,无法在异地进行补办离婚判决书,补办离婚判决书只能到当时判决离婚的法院去进行调取档案并复印。

三、最后提醒:

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丢了以后可以进行补办,一种是可以找当时主办案件的法官联系后进行补办,但是往往只只用于案件办理不久的情况,时间太久法官会记不清情况;另一种是拿着相关证件到之前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去调取案件材料,然后进行复印并盖章。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

虽然离婚判决书丢了之后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如果您不慎弄丢离婚判决书的话,也不要太过于担心了。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在离婚判决书丢了之后还是可以去补办的,不过补办的时候需要去当时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办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对于共同财产部分,自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执行。而一个家庭中,会有一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婚前财产做出正确的认定非常关键。那么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跟...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


·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实质上也是父母本身的义务。那夫妻离异时,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由于一些情势,子女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解读,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离婚家...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一、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构成重婚罪涉及到刑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按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而离婚的配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1、刑事责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由此可见,认定票据诈骗罪,核心在于认定票据诈骗行为。那实践中应该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才好?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 1、票据诈骗行为,即通过金融票据...


·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在法律实践中,夫妻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而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愿意离婚。那么若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手续具...


·一、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的:可以从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主要根据对方是否有上述隐藏、转移的行为以及情节的轻重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难以启齿,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离婚诉讼和其他案件诉讼一样有时间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同时要想离婚诉讼快速审结,还需要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一、...


·一般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离婚是现代社会的高频词,因为离婚率逐日上升等原因。在离婚中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有小孩子的家庭,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关于的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呢?今天跟着我们的文章一起走进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重婚罪是去法院还是公安局?
      重婚罪是去法院还是公安局? 重婚罪不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您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可推委,其还是要将案件转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效果都是一样的,只是延误了时间而已。 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重婚罪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