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利息有限额吗 民间借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人们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活动时,一般都会就该借贷约定一定的利息。那么,在法律上,民间借贷的利息有限额吗?此外,除了要注意借款利息的度以外,我们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中还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民间借贷利息有限额吗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也就是“利滚利”,不予保护。因此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超过部分法院将不会支持。
二、民间借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见下: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虽然民间借贷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若借贷的利息约定的过高的话,超过法定范围的部分将不会被法律承认,因此,建议您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一定要慎重,在您对它的效力不确定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帮您看下。



·债权债务转让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债权债务转让应该注意哪些内容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当公司法人变更时,债务如何处理?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己独立承担对外债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不承担清偿...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一、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如果有的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相互借贷,该如何处理企业之间的借贷呢?请看详细介...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
      离婚补偿款欠款有无期限?离婚补偿款欠款无期限,离婚房屋补偿款时限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付款期限,通常是30日内。《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在写借条的时候应该清楚写明借条的标题,借钱的双方分别是谁,借出的金额有多少,借钱的原因是什么,最后就是双方签字盖上各...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企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增强创新能力,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程序比较复杂,制订方案后,企业要对资产进行评估,梳理债权债务。企业在经营中,难免会欠款等债务。那么,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者是是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企业...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通常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争议与赔偿问题,因此往往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事先签订一份合同赔偿方面的条款。那么究竟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国际贸易的索赔条款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一种是罚金条款。 一、在一般商品的...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一、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 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变更、追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


·还款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还款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