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我国还有很多的国有企业本质上就是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如果是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公司其实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公司法当中对国企的规定是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就是企业的资产跟股份全部都是归国家所有的,很多时候人们对于国企的印象都会觉得是一方独大的。因此人们也会特别的好奇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规定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改建(改制)设立和新建(投资)设立两种。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是改建设立方式,即原有的国有企业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立方式是指国家投资者单独重新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可参照《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的条款操作。公司法当中是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可以不用设立股东会的,但是股东会的职权具体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来行使的。关系到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或者合并,以及申请破产的等这些重大事项的话,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这些事情进行审核。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 有具体案例吗,个人觉得,一般好像不行吧,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


·在我国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实际上我国公司法的条文内容比较复杂,比如说其中规定的股权回购,对此您都想要知道在我国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的一寸照片两张、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一、经营战略整合 企业并购后,战略整合是其它整合的根本前提,衡量并购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看并购是否使企业的战略意图得以实现,换言之,并购是否服务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只有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竞争优势的企业并购行为,才...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实际的需要,可能会增加或者变更股东。尽管公司内部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变更股东,但是法律还要求增加股东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最终生效,否则公司的增加股东的决定对外没有效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相关知识。 一、公...


·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公司的经营同样存在着优胜劣汰,经营不善的公司常面临着破产解体或被收购的命运。而那些有实力的公司管理者为了公司的发展或资源结构的调整,就会开展收购有发展前景公司的工作。那么收购别人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详细的流程,...


·企业类型怎么划分
      企业的分类:(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三)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四)按...


·公司法分公司责任是否能承担
      公司法分公司责任是否能承担分公司不能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与总公司一样,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出现法律纠纷现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分公司财产不足以负担债务,则剩余由总公司承担。如果是子公司,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由其财...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一、收益原则 企...


·一、公司能以有前科辞退吗?
      一、公司能以有前科辞退吗? 员工在单位有犯罪前科那是以前的事情,只要目前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单位辞退员工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


·有限公司首次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首次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怎样的?有限公司首次召开股东会流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具体的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告诉公司内部的股东就可以召开了,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