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居间合同交房时间约定不一致怎么办在实际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发现基于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具体到房屋居间合同中,居间合同交房时间如果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不一致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居间行为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行为应该按照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也就是说,买卖合同中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要与居间合同一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不一致,则根据居间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的约定进行履行。
二、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原因
拿二手房买卖来说,受各种经济因素的影响,房价波动较为频繁,买卖双方在关注房屋交易的同时,更关注自己在交易中的利益。换句话说,如果房价上涨,卖方人希望多卖钱,买房人至少希望能以房价上涨之前的价格获取房屋。这就导致纠纷的产生时有发生。
三、如何避免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不一致
1、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买卖合同的签订必须与居间合同相符,其他约定无效。为了避免两个合同出现不一致而导致纠纷,委托方与居间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居间人在买卖过程中严格执行居间合同,不再进行其他约定。2、如果出现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必须协议补充的情况,委托人、居间人、卖方三方对于买卖合同中需要变动的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三方在买卖合同中签字,委托人作为共同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签字。整个居间行为往往涉及三方当事人,比照两方交易容易出现纠纷。就房屋交易来说,如果居间合同交房时间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不一致,一般遵照居间合同履行。在防止纠纷出现的前提下,只要居间双方就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也可以按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履行。


·能否使交通司法鉴定推翻?
      证据是诉讼案件的核心,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合理裁量的关键。在现阶段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获得相关证据。在交通责任案件中,通过申请司法鉴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责任裁量,那么如果发生一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满,真实性提出异议,能否使交通司法鉴定推翻?下面跟随我们...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保险的一种保险类型,交强险这个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广,所以很多网友都会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在交通事故中,只要不是行为人故意为之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的。那么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一、交通费...


·一、伤着交通事故受伤后自己又摔伤的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一、伤着交通事故受伤后自己又摔伤的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肇事者只需要赔偿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自己又摔伤的这部分民事责任跟交通责任人是无关的,自己摔伤,由自己承担。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的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驾驶小车醉驾以后不可以考b2,在我们国家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的申领和使用规则当中就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存在着醉酒驾驶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以后是终身不能够申请大型客车等车型的驾驶执照的。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4s店的规定是什么?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4s店的规定是什么?一、首先,拨打报案电话95518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4s店第一步是理赔服务人员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先拨打报警电话。 二、事故勘察和损失 确认报案后,查勘专员会尽快联系车主,并对事故现场和车...


·借车出事故,谁承担事故责任
      借车出事故,谁承担事故责任 一、借车出事故,谁承担事故责任 并非出借车辆发生事故,车主就必然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工程质量违约金交企业所得税吗?
      工程质量违约金交企业所得税吗?工程质量违约金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没有将违约金列入销售后的盈利金额,也没有缴纳这笔盈利金额的所得税,无论是从哪个方面哪个原因而言,已经足够造成偷税的严重性。我们每人都应该清楚明白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违约金有哪些注意事项。之所以有...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甲方:_____ (肇事者),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_____ (受害方),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_____号_____车,在_____________...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的行为对于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都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对于行为人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交通肇事是因为行为人的过失导致的,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是死亡,或者是公司财务损害的。 一、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 ...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保险公司应主动...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使用量日益增多,人们出行用车也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令车主们头痛不已,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故,不造成道路拥挤和浪费各位车主的时间,成为每个车主关心得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理呢,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