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在患者与医护人员、医疗机构之间的,而此时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就会涉及到鉴定的问题,那通常情况下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呢?也就是说一般在什么时候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一项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而医学会应当在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新《条例》一改过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相对固定的情况,而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随机抽取,尤其引人关注的是首次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可聘请本地区的专家参加鉴定,使鉴定更加公正、公平、透明。从上文可知,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这么规定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都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二、医疗事故由什么部门做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您应该知道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了吧。通常是在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而实际进行鉴定的话,则往往是卫生行政部门来组织的,一般是在受理申请之后的10日内进行。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举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不可能无期限的追诉下去,这样是不利于节省司法成本的。因此相关法律中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期作出了规定,那么对于医疗事故罪来讲,规定的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


·医疗事故鉴定后流程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后流程有哪些?一、 鉴定后的流程分为两种情况 1. 双方认可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2. 双方或一方不认可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申请再次鉴定。 二、 鉴定部门 1.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一、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


·鉴定医疗损害责任方法有哪些
      鉴定医疗损害责任方法有哪些? 一、鉴定的提起 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下列的这些内容:(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20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