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区别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人所说的过失杀人罪其实是不规范的,规范的说法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表述也不规范,应当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那么,这两个罪名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过失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相信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两个罪名。

一、过失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特征:

1、客体,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对死亡的结果,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只有过失。

由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构成有以下特征: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三、过失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见;或虽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

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要伤害对方,不以追求对方死亡为目的。

2、二者的刑罚规定不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是关于过失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的介绍。二者主要是主观故意和量刑的不同。过失杀人罪为过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为故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罪判几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的,进行数罪并罚时判刑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


·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活...


·法律上一般认罪多久会判刑
      认罪多久会判刑 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


·挪用资金2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2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20万罪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机动车驾驶者要是在道路上有飙车、醉驾等行为的,一旦被发现,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呢?此时虽然不是进行刑事处罚,但是对驾驶者的人身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聚众斗殴罪轻伤的鉴定标准
      聚众斗殴行为是严重的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在聚众斗殴的行为之中很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当在聚众斗殴行为之中给对方造成了轻伤,那么聚众斗殴罪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轻伤的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而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随着近年来国内国外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全民讨论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刑法》的影响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食品监管渎职罪,那么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什么意思呢?实践中又该如如何来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食品监管...


·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赔偿伤残规定是根据其伤残等级,也会相对应地进行一些赔偿。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


·隐瞒犯罪所得罪既遂怎么量刑?
      隐瞒犯罪所得罪既遂怎么量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有前科怎么处理?
      敲诈勒索罪有前科怎么处理?1、敲诈勒索罪有前科有可能会被按照累犯来处理,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此有前科的敲诈勒索犯一般不会被执行缓刑。2、有前科的敲诈勒索犯会被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