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事人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有些情况下需要将合同办理登记备案,也就是要具体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做一个审查。那具体来说,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呢?大多数的当事人都不是很清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什么情况下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 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如承租人擅自搬离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使租赁关系无存续必要而导致的房屋租赁合的解除。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协商或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在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时候,若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话,那么当事人自己就要小心一些了,了解清楚其中的内容,哪些可能会存在陷阱,就要多注意。至于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如果有了什么合同纠纷,那么在调节仲裁不了的情况下,就向法院提交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解决合同纠纷,但是你是否知道,人们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的时候所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哪一部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三。 ...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解除合同起诉怎么办
      解除合同起诉怎么办一 ?、解除合同起诉怎么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是要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否则无法解除或要承担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允许当事人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进行合同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法律中海规定了一些不能转让的权利。那到底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合同转让本质...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会包含很多的内容, 社保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社保怎么办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贸易合同是进口方和出口方签订的规定了双方可行使权利和要履行义务的契约,贸易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之后、在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贸易合同涉及到的物品和资金数额较大,因此在合同制定和签订时注意事项一定要明确,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片平常的生活之中,我们有事会将自己暂时没有地方放的东西交由他人保管,这些有时时很常见、价值较小的东西,但是有时候就会有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会交由专门的人或某个集团公司来保管,这时候,我们双方就会签署一份保管合同了,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会造成合同的...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国运输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货物运输需要专门的货运公司承办,不同服务质量的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质量不同,因此供货商在和货物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时要在其中明确写出要求按流程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履行不能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履行不能的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不能的后果是什么 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以及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三种情况。 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