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使用在先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法注册的商标所有者对于商标有着独有的使用权,但是我国对于未注册的商标也有着相关保护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并没有注册某种商标,但是实际上一直在合法使用该种商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即使是他人注册了此种商标,原商标使用者也依然具有使用权限。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商标使用在先合同包括哪些内容?”这一问题给您带来具体解答。
商标使用在先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这是对使用人的使用时间的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就没有“在先使用”,也无法产生在先使用权,并以此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不仅限于现有使用人的使用,如果曾经发生过业务承继关系的,现有使用人作为承继人的使用当然可以作为本条件中的使用。被承继人先前的使用应当视为现有使用人的使用。换言之,在先使用商标的使用时间以该商标首次商业使用的时间为准。2、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商标图样上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则使用人当然有权继续使用甚至申请注册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照我国《》有关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的一般规定,则未注册商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会构成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但法律应当维护诚信,而不应当禁止或者制裁正当使用行为,因此有必要在上述原则下创设例外之规定即商标在先使用权。3、在先使用人必须在其商品上连续使用该商标所谓连续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曾有使用事实,但无正当理由而中断使用的,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理由在于:第一,商标在先使用权作为注册原则的例外,是为了保护在先使用人的利益,如果在先使用人的使用已经中断,其就该商标不再享有任何利益,自无保护的必要。第二,如果只是曾有使用事实,在先使用人在他人后仍可以重新使用,将会从根本上动摇商标注册制度,不利于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第三,在使用中断后允许重新使用,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公平竞争关系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所谓正当理由,是指非因使用人主观上的原因中断使用。若有正当理由中断使用的,不视为缺乏连续使用这一条件。如在先使用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为季节性造成商标中止使用。4、在先使用必须出于善意民法上的善意,通常是指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情。日本旧《商标法》也规定在先使用人必须为善意,判例和一般观点将此理解为“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恶意”,日本现行《商标法》采纳了这一观点,在立法用语的选择上以“非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取代了“善意”。英国有判例认为,善意是指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欺骗的意图,也没有任何借用他人已取得的良好信誉的意图。由于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就可能已经实际使用商标。因此,在先使用人的善意,首先是指该使用人将某标记作为时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他人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实际使用与该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次,由于注册以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当该注册商标构成时,在先使用人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并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则该在先使用人的使用难谓“出于善意”。当注册商标的图样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时,在先使用人将该图样作为商标使用于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除非在先使用人能够证明其对所使用的图样享有正当权利,否则也不能证明其使用出于善意。商标使用在先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商标使用者和后来注册者的商业利益,避免给先使用商标者带来不公平的待遇。但是商标先使用者必须满足善意使用的条件,也就是该商标的图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一直用于正当商业经营途径。



·网申商标续展材料有哪些
      网申商标续展材料有哪些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每个商标从拿到证书起,可以使用十年。十年后,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续展。商标的续展跟商标注册一样都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也有区别:(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委托...


·转让的商标名称:
      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1、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 2、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时间是多久? 软件的价值在于其具有很强的实用必,但软件领域的发展相当快,软件必须及时更新、升级才能跟上时代步伐,一般软件的预期寿命通 常仅有几年甚至更短,因此大多数国家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都规定得较短。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相关条文有哪些?
      注册商标侵权赔偿相关条文有哪些?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2、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


·商标授权书格式是怎么样的?
      商标授权书格式是怎么样的?商标授权书格式是怎么样的 商标使用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授...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


·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都有哪些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 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市华都酿酒食品工业公司侵犯注...


·2023年发明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发明专利被侵权怎么办: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