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范本方面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范本方面是什么?

平时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专利和发明,在我们生活的国家中有很多法律规定是针对专利代理合同的,我国法律对这种类似的问题越来越完善和公平,可以让人民群众安全可靠的使用,我国法律中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范本方面是什么呢?各种发明专利层出不穷。

1、专利代理合同范本编辑

专利代理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口发明专利

口实用新型专利

口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口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签约风险提示:

1.订立专利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应当选择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且代理同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

2.合同应当明确申请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目前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和性质不同,申请的程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程度最高、但是申请审批最为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较为容易,但是权利内容则相对较少。所以委托人应当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申请成本进行选择。

3.专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历时也比较长。所以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专利代理人的代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因为授权范围越宽,则专利代理人可以处置的关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就越多,所以委托人在设定委托范围的时候应当谨慎。

4.关于技术保密条款的设定。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要了解技术才能写好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取得专利权之前,一旦专利代理人将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泄漏出去,将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在订立专利代理合同的时候要以技术秘密条款的方式或者另外订立技术秘密保护合同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1.受托人负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专利代理合同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订立,因此,受托人应当一丝不苟地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完成委托事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这是受托人的首要义务。受托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时,法律规定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2.受托人负有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负有向委托人报告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依此规定,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作出指示。受托人在委托人合同终止时,也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办理经过和结果,并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等。

4.受托人负有向委托人赔偿损失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此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需注意:

(1)受托人承担责任以过错和存在损失为前提。存在损失,但受托人无过错的,不必承担责任;或受托人有过错,但没有造成损失的,也不必承担责任。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这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即严格责任不同。

(2)受托人责任的轻重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有所区别。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受托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受托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的。

(3)受托人越权,造成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中,虽然受托人的权限较大,但总有一定的权限范围。若受托人超越权限范围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越权本身就是一种过失。有人认为,若受托人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即使越权,也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此观点是欠妥的。如果允许当事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为自己的越权行为辩解,那么就没有委托的必要,没有设定权限范围的必要了。更何况,受托人越权,就违背了诚信原则,使双方的信赖受损。

这些就是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当然专利代理合同的风险很大,但是只要认真借鉴我整理出来的专利代理合同的范本模板和这些注意事项就不会有问题,如果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可以借鉴合同法中的条款处理这些问题,保护切身利益。



·合同规定跨国专利使用方式
      什么是专利专利,狭义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一般是指由政府部门或相关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记载发明创造的文件。申请后的文件会在一定期限内产生一种法律状态,使得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一般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我国专利一般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具有排他性...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啊?
       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啊?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 ...


·商标侵权法院最高可判赔偿多少钱
      商标侵权法院最高可判赔偿多少钱《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都需要怎样办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脑的普及。软件作为一种工具,已经越来越普遍的走进人们的生活中来了。由于其独特性和知识产权性,我国对这类产品的转让尤为谨慎。不仅要考虑其开发人员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后期的矛盾纠纷。下面我们就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都需要怎样办理为您详细解答。 一、所需材料 1、合...


·科学技术的专利权期限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商标买卖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商标买卖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 这个申请书需要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2、商标代理委托书 我们的很多商标买卖基本上都是找代理机构进行买卖的,其好处在于商标代理机构所拥有的商标资源非常多,能够充分给我们选择的空间,除非一些是熟人朋友之间的转让,否则就...


·侵犯著作权金额与量刑规定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金额与量刑规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金额与量刑规定是根据金额的大小情况不同,有两种刑罚: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判处三年以...


·怎么判定是否享有著作权?
      怎么判定是否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考虑上述问题,须考虑作品是何作品。是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演绎作品合作作品还是委托作品1、个人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商标地址不同能续展吗?
      商标地址不同能续展吗?商标地址和公司地址不一样,首先要办理商标变更,然后才能办理续展。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


·商标续展费是不属于广告费?
      商标续展费是不属于广告费?不属于广告费,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