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确认是否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建立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而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也应当认定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基于一些原因导致合同内容无效而已,所以,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话,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但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何时能要双倍工资
通常情况下,一提到双倍工资,劳动者的认识比较强烈的就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实际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只是一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劳动者经常忽略的是另外一种情形,即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限制,如最多只能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且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双倍工资可能会涉及时效问题。但对后一种情形来说,首先,在时效上,只要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一直存在,就不会存在时效的问题;而且主张的时间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起算,也不存在最多可以主张多少个月的时间限制。我们知道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至于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此时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不合法的;应该要按当事人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


·装饰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装饰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在双方当事人就某项合同的各项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期、或者交付货物的地点没有明确规定的,需要在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装饰工程补充协议时需要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类,由于很多朋友不知道该如何书写该类协议,所以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装...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厉监督和检验的一项,监督和检验体现在一个工程的每个阶段,来保证每个阶段能够顺利的建造并且质量百分之百合格。而在钢筋工程质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来保证后续工程的质量合格。那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便未签合同被裁也是有补偿的。1、与公司已...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在新的概算定额没有编制颁发之前,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仍按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安装、仿古建筑、园林景观绿化、市政机械土石方工...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一、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一、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怎么办?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的话按照规定正常离职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流程一般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


·女方无工作提离婚孩子归谁
      现在的社会,抚养孩子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所以说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是法院处理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话,肯定生活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范围。不过,抚养权的问题是比较灵活的,最重要是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女方无工作提离婚孩子归谁? 一、女方无工作提离婚孩子归谁? ...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住在郊区外的人们受到施工噪声排放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很多的工厂都是办在郊区外,人口较少的地区去,但是尽管这样,还有有很大的污染,还是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施工噪声排放...


·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在法律此规定的一定期限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过程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平公正的进行事件的还原以及鉴定。在鉴定完毕后工伤按照不同的等级有着不同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2017年九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