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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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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征地政策,各个省市也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就以郑州市为例,为您详细介绍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出新规,明确征收补偿标准。

(一)属于住宅房的,选择货币补偿,可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

1、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

2、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二)属于非住宅房的,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三)征收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他处确无住房;按市场评估价不足以让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的住宅房屋。由负责征收的市、区政府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差价。

(四)补助标准

住宅房每平方米补30元搬迁费

1、根据规定,属于住宅房的,被征收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费,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期房安置发二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

2、属于非住宅房的,被征收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费。期房安置发二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

3、如果房子已经出租了,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发给房屋承租人。

4、临时安置费每月不低于1200元

关于临时安置费,住宅房实行期房安置并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房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不足1200元的,按照1200元发放。

非住宅房的,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4%支付临时安置费;期房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8%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期限不超过36个月,超过本期限需要增加的临时安置费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协商议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从中可以得出,土地的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也就不一样。住宅房采用的是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的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非住宅的情况,是根据市场评估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具体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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