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职人员醉驾处理案件怎么处理公务员酒后驾车如果被处以拘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职人员醉驾处理案件怎么处理公务员酒后驾车如果被处以拘役,按照《公务员法》将被开除公职。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公职人员醉驾处理案件的处理方法根据公务员法的处理办法可以开除公职,这就是十分严厉的了。因为一次醉酒驾驶的任性,而把自己的工作前程给耽搁掉,这是十分不值得的。所以,平常开车之前还是不要喝酒,喝酒了就不要开车,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汽车和电瓶车相撞赔偿是怎样的
      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各种大小事故也经常发生,汽车和非机动车也时常发生一些事故,汽车和电瓶车相撞赔偿是怎样的,责任认定该如何判断,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汽车和电瓶车相撞赔偿是怎样的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中其实很容易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此时也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要求肇事者对事故承担的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对肇事造成损害结果也有要求。不过在不同的损害结果下,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那2017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交通肇事具有...


·一、交通事故撞断手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撞断手怎么赔偿?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6条规定,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医院凭据支付。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进行并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 1.信息公开 在证券市场中,信息必须依法公开,这是一条基本规则,对此,《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是一致的,而在《证券法》中又有新的发展。“信息公开”,首先明确这是发行人的法定义务,必须把有关投资决策的信息告诉投资者,投资者有权依法获得有关影响投...


·无证驾驶三轮车怎么处罚
      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无证驾三轮车的情况下,一般给予的是行政方面的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如果无证驾驶三轮车并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时还要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


·一、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哪些项目组成?
      一、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哪些项目组成?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补偿金由丧葬费、死亡补助费、医疗费分等项目组成,具体的情形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 个人身份可以缴纳的也就是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两项。 个人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是社保缴纳的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出卖人: 买受人: 1、车辆: 车辆品牌 ? ? ? ? ? 型号 ? ? ? ? ? ? ? 发动机号 ? ? ? ? ? ? ? ?车架号 ? ? ? ? ? ? ? ?颜色 ? ? ? ? ? ? ? 价格 ...


·拾得遗失物交给谁遗失物所有权归谁
      拾得遗失物交给谁遗失物所有权归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将涉及的动产丢失,如果有人捡到他人的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物主。捡到他人财物及时归还,不仅弘扬了我国的美德而且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如果对方不归还数额较大很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拾得遗失物交给谁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可以和对方友好的协商并且关于赔偿金的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双方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去申请结案。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或者是判决之后也是可以结案的。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