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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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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罪是否适用死刑,要区分犯罪情节。

是否适用死刑,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要区分案件性质。对于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暴力犯罪中故意杀人的首要分子,雇凶杀人,冒充军警、执法人员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应体现从严惩处原则,依法判处被告人重刑直至死刑。对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矛盾激化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如果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激化矛盾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2)要区分犯罪情节。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又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如暴力抗法杀害执法人员的,杀人后为掩盖罪行毁尸灭迹的,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要区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可以结合行为人的平时表现、有无前科、悔罪情况等方面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如果行为人系累犯,或动机卑劣、性情残暴、肆意杀人,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死刑案件应如何为犯罪人辩护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是一个优秀的辩护应该做的。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中总共规定的有20种可以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情况,需要注意判处死刑,肯定是因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严重、影响巨大的。而此时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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