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淄博受伤在泰安工伤鉴定可以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淄博受伤在泰安工伤鉴定可以么?按规定,在受伤地淄博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淄博地市人力部和社保局报名申报。单位应在30天之内上报工伤申请,在认定工伤之前的医疗费由单位先行垫付。申请审批后由工伤保险金列支。下面来详细说明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如果存在伤残,伤情稳定之后向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存在伤残,可以提交资料进行工伤医疗待遇结算。办理不同的实现,需要的材料和地点、窗口可能不同,咨询当地人社局。

三、淄博市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属职业病的需提供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6.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报告表(个人提报不必提供);

7.《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48小时内快报(个人提报不必提供);

8.用人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提报不必提供);

9.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个人提报不必提供);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淄博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或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整理的工伤鉴定有关规定的介绍。劳动者工伤鉴定机构应该是受伤所在地的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由淄博地市人力部门和社保局具体负责材料审核,接受申请后,在1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通知单位补充材料。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而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的一个子项; 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


·公司迁址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公司迁址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一、公司迁址辞退员工补偿需要给吗?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员工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含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二、劳动仲裁管...


·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
      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 质量问题是我们您最关注的问题了。质量不仅是企业的保证,也是企业责任心和服务品质的体现。在工程行业,工程的质量问题至关重要。工程质量往往关系着工程设施行业的发展以及竞争力的提高。那么,在我国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分类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 我国存在...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当你在一个公司表现良好时,你可能会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在那个公司。但是因为合同到期所以之前的合同已经没有办法保护你的相关权益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让我们根据下面的相关条例了解下吧。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


·企业辞退员工应给补偿哪些
      企业辞退员工应给补偿哪些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


·老板做假货员工不知情会判多久
      老板卖假货,员工不知情的话,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员工知情参与卖假货要付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该如何算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应该包括下面的内容: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的时间不长,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法律对试用期做了很多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劳动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筑单位共同合作以后才能完成的。可以说每一项分部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砌砖体工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砌砖体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修建完成起来的一个最基础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砖砌体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