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关于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这一法律关键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使用职权侵害他人利益,就会根据其严重该公安机关赔偿相应的数额,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下面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经2014年4月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0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受理、审查决定、刑事赔偿复议、执行、责任追究、附则7章42条,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二、国家赔偿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派出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为刑事赔偿复议机关。公安部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公安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 接收国家赔偿申请,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二) 审查国家赔偿申请,提出是否予以赔偿的意见;(三)审查赔偿请求人提出的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申请,复核赔偿义务机关对支付赔偿费用申请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四)办理刑事赔偿复议案件;(五)参加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活动;(六)提出追偿赔偿费用意见;(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对于一些从事公安要职的人员来说,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民、企业的利益,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该机关单位就应该给予一定的损失赔偿。按照相对应的程序,以及提交详细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保证了人们的基本权利。



·夫妻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书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受理案件的那么才会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这样才有机会判决夫妻离婚。对于当事人而言,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自然就比较着急获得判决书,那根据规定一般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书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判决书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撤销赠与的诉状中应写清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撤销赠与的诉状中应写清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取消独生子女证办理,建议公民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孩子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咨询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流程如下: (1)由女...


·一、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抚养权的分隔情况、抚养费支付情况、减少抚养费支付的原因、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


·离婚后女方付抚养费多少钱合适
      如果离婚夫妻约定由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实际照顾孩子的话,则一般情况下也就同时会约定由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属于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此时女方付抚养费多少钱才合适呢?这就要通过计算才能获知了。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付抚养费多少钱 抚养费包括教...


·能否与服刑人员离婚 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都说人在结婚之后就会长大、成熟,但有的人却在结婚之后反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此时对于其配偶来讲,就会想要与其离婚。那么实践中,能不能与服刑人员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当事人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写起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写起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


·离婚财产分割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不仅是夫妻两个人失去了法律上的关系还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协议虽然签署,离婚财产分割不履行的情况不在少数,有的是夫妻一方故意拖延。这样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法律也会强制执行的,保障夫妻一方利益不受损。下面我们就告诉您遇到不履行财产分割的怎么办。 一、...


·结婚乃人生大事
      结婚乃人生大事,但现实生活里,有很多结婚的夫妇还没有拿到结婚证。因此,很多新入婚姻殿堂却还没领结婚证的夫妇们会被一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如果还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归谁呢,也就说应该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呢?法律上会考虑尽可能满足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进行判决抚养权。对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