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一方的全部责任,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对其人身财产伤害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车辆维修费以及误工费和车辆折旧费等。您对于误工费和车辆折旧费可能不是太了解,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和折旧费怎么计算?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误工费和车辆折旧费的相关规定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和折旧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用

事故发生后,既然事故认定您是主责,那么对于对方的车辆损失您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损险、交强险等保险险种一般只对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不对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您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等保险险种,保险公司也只会赔偿对方因车辆维修而造成的维修损失。对于对方提出的折旧赔偿(应该考虑为车辆的贬损赔偿),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折旧赔偿要求比较严格,对方必须有鉴定部门对车辆的鉴定证明,折旧费用的赔偿需考虑多重因素,包括受损车辆的原价值、受损车辆的使用年限、受损车辆事故后的实际性能等,对于折旧费用的赔偿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因此,只能赔偿义务人自己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的折旧费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对方起诉的话,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有关的证据进行裁量。

责任人需要承担受害者的误工费,有工作的话按照伤者的实际损失计算,没有工作的要以当地年平均工资水平为依据进行计算。而对于折旧费,要根据车辆的损失情况、车辆受损后的实际性能来进行具体判定。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当然,醉驾造成事故的情况也很多,那实践中,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怎么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处理醉酒驾驶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 对于车主来说,借车给别人用最怕的就是出事故。车子受损不说,如果出了人员伤亡还会扯上一大摊子事。甚至还有的人说,借车给人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让很多车主觉得冤枉,车不是我开的事故不是我造的,凭什么...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信用卡诈骗罚金可以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使用信用卡时持卡人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无疑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发卡量增加,带来经营风险和欺诈行为逐渐增多,让非法分子钻了漏洞,给金融机构和个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所以信用卡诈骗罪已纳入了我国刑法之中,犯了信用卡诈骗罪的人,需要坐牢或者罚款,如果信用卡诈骗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


·二手房交接纠纷中比较常见的有哪些
      二手房交接纠纷中比较常见的有哪些 1、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2、房屋质量不合格。 3、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 约责任,...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 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查询。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来进行销案。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处理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共同请...


·二手商品房交易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的交易市场现在越来越大,因为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以及房子的单价飞涨,二手房在这两种趋势之下脱颖而出。那么关于二手商品房交易费用有哪些?交易二手房涉及到很多税费,包括二手房的过户费,还有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 一、二手商品房交易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费作为二手房过户流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