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

对于产权保护这一问题已经成了您的共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就是需要保护的产权之一,在进行产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提供一些资料的,比如产权申请的文件、产品的基本介绍以及申请产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等,那么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 -- 选交一项

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源程序 -- 1份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

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在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

4. 文档 -- 1份,

(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 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

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不要装订。

二、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 合作开发 -- 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委托开发 -- 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下达任务开发 -- 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特别注意:领取登记证书时请务必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填表说明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

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 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 继受取得权利栏:

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

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

2、应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

3、软硬件运行环境

4、源程序量(行数)

5、软件报价

(九)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十一)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

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相信您能有一个比较清楚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产权的申请是一个细致严谨的过程,需要提供的材料都有很详细的填写规定,所以我们在需要申请产权登记时要把每个部分的内容都弄明白,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咨询清楚。


·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一、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
      商标,这个是需要注册登记的,首先需要有一个自己的产品,然后到相关的机构注册这个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这个商标的专属权就是属于你的任何人不可以侵害你的权利。我国被称为是盗版大国,很多假冒伪劣的产品。那么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商标侵权移送标准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一、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1、侵犯商标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如果是侵权行为严重的,法院会判决侵权人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2、侵犯著作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


·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一、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


·跨国恶意抢注商标是怎样认定的?
      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


·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一、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三种专利。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著作人身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


·商标抢注如何区分恶意抢注?
      商标抢注如何区分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侵权人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话可以到商标局投诉,商标侵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


·恶意抢注商标限制措施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限制措施有哪些? 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