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各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主流当中都包括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可是单纯的针对单位犯罪的这一领域来说,将单位犯罪又分为纯正的单位犯罪跟不纯正单位犯罪这两种,当中主要是根据法人资格,具体的犯罪情节等这些因素来考量的。单位犯罪的复杂课题我们暂且不研究,今天给您普及的法律常识主要是在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对此,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正确地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综上所述,单位犯罪的处罚依据目前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两种,比较常见的就是对单位犯罪的这种行为,在对法人罚款的同时又要追究法人代表跟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其次,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的就是只处罚主要责任人,但是法人就可以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了,这也是根据不同的单位犯罪的性质决定处罚力度的。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介绍卖淫与组织卖淫,在一定某些方面是存在相似之处的,比如都是卖淫行为的一种,但是在更多方面这二者是不同的。那到底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


·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侵占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了规定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侵占罪。而人民通常说的非法侵占罪其实也就是指的侵占罪。侵占罪的对象不限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还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及埋藏物。那么具体来说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十七、将刑法第...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哪些超速超载情形会入罪量刑
      哪些超速超载情形会入罪量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此行为要定罪判罚。具体要入罪的情形有这四种: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


·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现在有些人,是不拿钱不办事。如果不送钱的话,有的人甚至会存心刁难。其实这些人的行为有的可能就已经构成受贿罪了。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呢?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解答。 一、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认定受贿罪,需要从以...


·醉驾处罚判刑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
      醉驾处罚判刑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两个人一起去行贿能否定罪?
      一、两个人一起去行贿能否定罪?构成行贿罪,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关...


·金融诈骗金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金融诈骗金额量刑标准是什么其最轻的罪行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者是拘留,在此同时还要进行罚2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作为罚金。如果骗取的钱财巨大或者犯罪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要交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罚金以及要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现在骗子的手段是越来越五花...


·持械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持械抢劫的行为其实一般认定为持有凶器实施抢劫,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很严重的,自然在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时候,量刑也会比较重。那具体来说我国对持械抢劫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而一般哪些行为又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持械抢劫量刑是怎样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