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传销罪管辖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网络传销罪管辖

网络传销案件属于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辖的案件,但是往往线索来源于治安、网安、技侦等其他部门,这些部门可能会先于经侦部门了解传销的相关线索,因为这些部门往往可以先行发现传销人员的大量聚集,而网安、技侦在相应部门也能够掌握相关线索。在经侦部门从以上部门获取相应线索之后,经侦部门往往能够及时前往传销据点(即使是网络传销也同样存在一定的犯罪场所)进行相关的证据收集工作。传销是非法组织,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会受到行政处罚。对于传销的组织者,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网络传销是新型传销方式,会怎么判刑呢?今天,本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传销怎么判刑

网络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

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

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判断“微商”经营模式为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被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活动构成有两个基本要件: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郑宁说,第二个要件是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辨别是否为传销行为,可以看其是否具备传销的行为特征:一看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看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看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网络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网络传销罪管辖机关就是公安机关,因为网络传销组织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所以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关于传销行为,一般是可以定罪量刑的,如果该行为导致后果严重,可以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要是最终确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的话,那么此时会依法做出量刑处罚。但我国对犯罪分子是规定了缓刑这样的制度的,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决的刑罚,那么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


·是否可以因病提前解除行政拘留?
      当事人因为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而被行政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如果出现生病,或者旧疾复发严重影响本人健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因病提前解除行政拘留?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进行一下整理回答: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具体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


·刑事上诉状的写作技巧是怎样的
      诉讼中,当事人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此时需要提供一份书面的上诉状。而在不同的诉讼中,这上诉状的写作技巧不同。今天,我们为您介绍刑事上诉状的写作技巧的内容,希望所对您有帮助。 刑事上诉状的写作技巧是怎样的 一份完整的刑事上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指行为人骚扰他人或者占用公共财物。法律有专门针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条例,那么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法院会根据每个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应承担的罪责,而给予...


·危险驾驶罪能判缓刑吗,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是否会被判的重,是需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五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火灾玩忽职守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