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发现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自己根本一个人养活孩子有点苦难选择追加抚养费,那么抚养费是怎么追加的了?怎么向法院提出诉讼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追加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婚姻诉讼之抚养费的法院管辖,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 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 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由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等。

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如果你是符合上述几种情况可以追加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到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在增加抚养费或追加抚养费双方没有协商好而发生了比较大的争执,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本站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追加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如果被告的所在地和经常所在地不符合时可以在经常所在地来提出诉讼,并且在提出追加抚养费时要有合理的条件和原因,这样法官才会接受。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怎么处罚?
      妇女享有身体自由权,如果有人不顾妇女自身的意愿对妇女进行人身触碰等行为则犯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怎么处罚?这一罪行的订立依据所犯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分为五年以下的刑期或者是五年以上的刑期。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什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过程粗放,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将普通人当做犯罪嫌疑人,错误的羁押。经过证实,当事人无罪的,经释放后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毕竟,在拘留期间,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伤害,并且失去收入。那么,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 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


·法院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明白。换句话说,之前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家庭为了给孩子落户,会缴纳一笔“超生费”,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地区不同出现差异。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离婚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


·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夫妻双方结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的一些问题一般不会选择妥协,而是会选择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财产分割会产生一些纠纷而无法协议离婚,所以最后会走离婚的诉讼程序。那么,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 一...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哪方可以变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哪方可以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二、申请法院调查证据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


·妻子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 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