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是否可以让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担任财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公司法中,注册公司法人在公司里面可以担任什么职务,不可以担任什么职务都是有规定的,但是这也是有很多人的不知道的,所以就会造成很多公司在无形中违反了公司法,规规矩矩管理公司是为了让公司发展的更好的基本条件。下面就和我们来看看是否允许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担任财务吧!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公司法里面的要求肯定是不行的,这样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内部会计监督"规定的"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的要求。综上所述,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担任财务这样是不行的,不同身份其所肩负的责任不同,公司里职务的分离和牵制对公司的发展有利,而且公司法监督公司运营是否正规,公司运营是要公司内部互相牵制,才会防止违反法律。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一、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么? 当前,传统的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融资租赁作为新型融资方式,条件要求比较少,非常适合中小企业操作。而融资租赁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学会规避风险。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职业叫什么严格的来说,生活当中您将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等称之为公司的法人,这样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两种性质,可是在生活当中您经常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公司法人在公司当中就是属于高层管理者当中的一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


·分公司中标后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中标后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合同中的相关法律责任的,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是什么企业中有着一个特殊的组织,他们的权利非常的大。甚至在监管这董事长。这个组织就是监事会,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和其他公司的监事会的职责在本质上没有多少区别,那么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是什么?一、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是什么(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公司待岗多久可以辞退?
      公司待岗多久可以辞退?公司可以辞退持续待岗6个月的职员,一般来说只有在公司裁员时才会出现待岗职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
      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 单位犯罪主体和个体犯罪主体是不同的。按照现有的司法解释,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是五种,分别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那么,夫妻企业算单位犯罪的主体吗?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设立分公司也应当依法到分公...


·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
      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同时也是对这些高管的考验,很多时候直接通过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能够反映出来的。并且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在于公司确实能够采取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把工伤事故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的,随着企业这种意识越来越强烈,所以工伤事故比较少见,因此遇到工伤事故的职工本人自己就不...


·新公司一人股东会议决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新公司一人股东会议决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新公司一人股东会议决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如下决定: (l)成立_________公司,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股东为_______...


·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否合法?
      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否合法?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合法, 可以增加股东的,但是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由谁承担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