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如何计算离婚子女抚养费详细介绍:(欢迎您提供有用信息,我们会不断补充)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如果认为没有必要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出现孩子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当初协商不用支付抚养费的协定则是无效的,该父方或者母方必须支付给孩子相关的抚养费用,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维持教育水平。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有几种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形有...


·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
      即将准备结婚的男女,要是发现其中一方身患比较特殊的疾病,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里的特殊疾病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当事人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婚姻生活需要双方一起经营、维持,一方想要撤退,另一方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自己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怎样才能实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


·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


·离婚之后私自处理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之后私自处理抚养费可以吗 可以的。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费吗?
      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也会有嫌弃子女的父母,不想负责任,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怎样为孩子争取更大的权益呢,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也要实际根据法律的规定才能判断,那么我们就根据下文来了解一下关于起诉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


·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办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现实中,离婚证在很多场合下都是会使用到的,因此当事人需要妥善进行保管。那要是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证丢了应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


·重婚可报警处理此案件吗?
      重婚可报警处理此案件吗? 一、重婚可报警处理此案件吗? 可以报案,但是需要证据。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也可以不需要报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


·2023法院对事实婚姻还保护吗?
      2020法院对事实婚姻还保护吗?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着重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未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而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犯罪。二、事实婚姻重婚罪的认定客...


·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