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中小企业发展的时候如果资金链条显得非常的脆弱,企业整体的经营活动就会因此而受到非常沉重的打击的。我国经济市场逐步成熟的情况下导致涌现出了大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形式虽然说非常的多样化,但是中小企业在创办之初的资金投投入不足也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所以很多中小企业也只能够选择融资的这种方式。那么,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一、中小型企业融资特点主要是什么?

尽管目前我国社会资金相对充裕,但无论是正式间接融资体系还是直接融资市场,都未能对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供给。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有如下特点:

第一,短期资金融通难度降低,但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

由于各地政府的努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有所缓解。但是,现有金融体系只是对中小企业开放了短期信贷业务,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仍严重不足。特别是对于大量高科技创业型企业来说,最为缺乏的不是短期贷款而是中长期贷款和股权投资,但这类资本无法从正式金融体系中获得。

第二,大企业融资困难得到缓解,但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

在现行金融体系中,多数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大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范围、服务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大中城市资金充裕,但县及以下地域资金匮乏。

近年来,信贷资金的分布越来越向大中城市集中,一些县及以下地域甚至出现资金供给空白。据调查,2005年有些省的一些县贷款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甚至有的地区内所有县均未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支持。

第四,所有制差别正在缩小,但依然存在。

由于一些执法和审计部门观念上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对国企贷款出现坏账不予追究,对私企贷款出现坏账就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银行信贷人员因此尽量不对民营的中小企业贷款,在具体贷款评审中,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也高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二、小企业融资策略

从小企业融资特点可以看出,造成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小企业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原因。对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应对策略,解决融资难题。

(一)充分利用政府扶持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替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小企业融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植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减轻税费负担,推动小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支持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民间借贷监管协调机制等,为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努力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小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引进科学的管理手段,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信用程度与经营素质,为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一方面加强与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新型银企关系,争取银行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加大小企业体制改革力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

(三)发挥融资性担保平台作用,为小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撑。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伴随着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担保机构也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已经形成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力量,银行增加对小企业信贷投放的重要伙伴,企业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担保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正在小企业融资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据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提出促进担保机构扩大对小企业服务,力争2012年新增担保业务额1.5万亿,新增服务企业25万户。

(四)小企业要正确进行融资决策,提高融资效果。

1、正确选择融资时机。同等数量的资金,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企业要合理安排筹资的时间,实时取得所需资金。这样,不但可以避免过早筹集资金造成资金的闲置,而且能防止过后取得资金而错过最佳的资金投放时间,确保融资获得成功。

2、正确选择最佳融资方式。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各种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相关条件,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3、正确选择融资规模。小企业在融资时,首先要确定融资规模。融资过多,可能造成资金浪费,增加成本;导致企业负债过多,偿还困难,风险增加;如果融资太少,又会影响企业融资计划以及其他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之初,就应该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企业本身的实际条件以及融资的成本和难易程度,以及各种融资规模将产生的风险等因素,量力而行确定企业融资规模。

4、正确选择融资期限。小企业融资根据融资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融资、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企业应根据资金的用途,合理选择融资期限,如果融资是用于企业流动资产,宜选择各种短期融资方式;如果融资是用于长期投资或购置固定资产,宜选择各种中、长期融资方式,如长期贷款、企业内部积累,等等。

5、正确选择融资结构。小企业融资结构是指企业所有的资金来源项目之间的有机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企业的融资结构不仅揭示了企业资产的产权归属和债务保证程度,而且反映了企业融资风险的大小。融资结构问题,总的来说是负债资金所占比重的问题。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度负债。

目前来看,中小企业长期权益性资本还是显得有些严重缺乏的,中小型企业融资最大的问题在于市场当中给予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机会非常的少,尤其是像县城以下的这些中小企业,本身对于金融市场的融资的了解程度也非常有限,大批的中小企业,在二三线城市选择的途径可能只有贷款这一条道路。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很多的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如果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认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对劳动纠纷的弱势方劳动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而认定劳动关系的最好办法便是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那么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生活中,建筑工程质量其实也是有着等级上的划分的。一般来说,像那些质量又好,适用性有高,同时性价比有比较好的工程质,肯定和一般的工程是有所区别的。并且,我国对于工程质量评定也是有明确的标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单位...


·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临时工是特殊的劳动群体,法律上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那么临时工需要缴税吗?交什么税?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又是怎样的?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我们专门整理了这篇文章,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一、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前提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前提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因此在仲裁中并不存在上诉的情况。上诉是专属于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所以劳动争议仲裁能够上诉需要在仲裁后向...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古代的时候,我国最先的居民是用茅草盖的茅草屋,接着逐渐发展成为泥墙盖得泥屋,之后砖石开始出现,人们开始用砖石搭建建筑,到现代,水泥,钢筋成为建筑物的首选建筑基石。今天,我们的大型厂房、馆场、桥梁都是用钢筋水泥铸造的,这些工程称之为钢结构工程。那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之中最为常发的纠纷类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都有严重的影响,不仅会给商业声誉带来不利影响,还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


·工伤意外险赔偿要多久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


·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一、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不是。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规范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