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遗产财产分割费主要根据财产涉及的金额按比例收取。财产继承权是每个继承人的权利,但是继承人不得在分割财产之前进行财产转移,如果没有被继承人的认可,财产转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财产继承依旧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关于遗产继承数额,其实也就是遗产继承份额,这是指各个继承人可以实际分得多少的遗产。实践中,对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对继承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究竟这个遗产继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父亲的遗产应该有哪些人来继承 遗嘱继承指定的继承人。 法定...


·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其养父母是具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出现养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通常,收养的孩子放弃继承权可以通过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书写放弃继...


·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很多人都咨询律师,同居中的一方死亡,我国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能继承其财产的,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些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可以继承其财产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情况另一方可以继承财产。 一、法...


·法定继承权放弃如何恢复?
      法定继承权放弃如何恢复?1、法定继承权放弃后若是想恢复必须获得其他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否则是不能恢复的。2、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还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还有继承权吗?有,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


·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
      一、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 是否属于遗产就要看具体的情况,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虽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丧失了...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继承法律效力最高?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民法典律效力最高?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只有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大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代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上签字吗?
      代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上签字吗 旁人代书遗嘱,需要两位旁证,立遗嘱的当事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字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不需要继承人签字。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


·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反悔吗?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不可以随意反悔,从法理的角度讲,法定继承人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其他继承人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了,只存在撤回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出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